2011年注税《税法二》考前全真预测试题及答案(2)

2011-06-16 10:04:58 字体放大:  

2011年注税《税法二》考前全真预测试题及答案(2)

【编者按】注册税务师考试定于6月17、18、19日举行,精品学习网注册税务师考试频道为您准备了“2011年注税《税法二》考前全真预测试题及答案(2)“,考生可参考。

三、简答题

1.【答】:(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利率=25×4÷1000=10%

1000×10%×11÷12=91.67(万元)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2000×10%×4÷12=66.67(万元)

(3)企业为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但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应纳税调增。

2000×(15%-10%)×4÷12=33.33(万元

2.【答】:(1)给予10000元的罚款正确。达达公司的行为构成了偷税行为,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企业采用小金库的方式,少列收入构成了偷税行为。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税务机关的给予10000元的处罚,是正确的。

(2)可以接受委托。注册税务师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从事规定范围内的业务代理,注册税务师不得超越法律规定范围进行代理。

3.【答】:(1)该公司2009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2)按税法规定,企业与关联方之间应按独立交易原则进行税务处理,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3)市地税稽查人员对运输公司按偷税处罚是不正确的。偷税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本题目中,科技公司不存在偷税的主观行为,只是对于税法规定不清楚而造成少缴税款,不属于偷税。

根据规定,上述情形属于企业虚报亏损的情况,即企业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申报的亏损数额大于按税收规定计算出的亏损数额。

根据规定:企业依法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年度或处于亏损年度发生虚报亏损行为,在行为当年或相关年度未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适用《征管法》第六十四

4.【答】:第一种方式:以设备作为投资,房屋由联营企业购进

房屋转让过程中:

印花税:120万元×0.05%=600元

营业税:120万元×5%=60000元

城建税:60000元×7%=4200元

教育费附加:60000元×3%=1800元

土地增值税:税法规定出售旧房及建筑物的,应按评估价格计算扣除项目的金额,扣除项目为200×60%+6.66=126.66万元。上述方式,转让不动产,转让价格为120万,小于扣除项目126.66万元,无增值额,不缴土地增值税。

方案一,合计缴纳税额=600+60000+4200+1800=66600(元)

第二种方式:以房屋作投资,设备由联营企业购进

房产投资共担风险不缴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如果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设备销售:印花税:120万元×0.03%=360元

评估价未超过原值不交增值税。

方案二,合计缴纳税额为360元。

通过比较第二种方式(以房屋作投资,设备由联营企业购进)税负低。

5.【答】:(1)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土地增值税的应税范围是国有土地的转让,转让集体土地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应税范围,所以该村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但是法律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得自行转让,只有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由国家征用以后变为了国家所有时,才能进行转让。故该村将集体土地转让的行为属于违法的行为,应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2)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土地增值税的应税范围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国家出让土地的行为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应税范围,所以国土资源局出让土地取得的土地出让金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

(3)根据《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文件中的规定:“关于合作建房的征免税问题,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所以事业单位与房地产公司进行合作建房,将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自己的职工,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6.【答】:(1)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期改正期间不得对外行使注册税务师签字权;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应当向社会公告

(2)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向社会公告

(3)税务代理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同时撤销执业备案或者收回执业证,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税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出现上述规定情形的。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应当将处罚结果向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备案,并向社会公告。

(4)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涉税文书,但尚未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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