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1注册税务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1-01-25 13:39:44 字体放大:  

五、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报名组织

(一)201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从2010年12月开始,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15日-2011年1月28日、2011年2月14日-2011年3月1日。报名网址: http://www.jsrsks.com.cn。

(二)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省直报名点要积极做好本地区此项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初审等各项考务组织工作。要将报名方式、网址等及时对外公布,做好考生的咨询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3月28日-4月1日将有关材料送江苏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接受资格审查,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95号,议事园大厦19楼,联系电话:(025)83108209。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专业)。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证)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四)对于往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五)2011年6月7日起,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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