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试收费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务必于报名结束后即将相应费用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者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凭准考证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务结算中心领取,具体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513房间。
八、其他
(一)有关考务技术问题和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服务指南查询联系方式。
(二)考试大纲和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有关订购事宜请与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08209,联系人:胡伟。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