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注税税务代理实务章节考点2.3

2012-06-11 18:21:53 字体放大:  

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于6月16-17日举行,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本站编辑整理了2012年注税税务代理实务章节考点汇总等资料供大家参考,预祝大家顺利通过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考试。

 第三节 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税务机关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熟悉)

考试要求:熟悉税务机关的权利、义务。

(一)税务机关的权利

最重要的:3.税款征收权中的(4)追征税款权(掌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原因 处理措施
税务机关的责任 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计算错误等失误 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 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

滞纳金的计算: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例题:

1.(2006年单选)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 )。

A.五年     B.七年

C.十年     D.无限期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2.(2004年多选)下列有关追征税款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A.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3年内追征税款和滞纳金

B.因纳税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10年内追征税款

C.对偷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税务机关应在20年内追征

D.对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其未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

E.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不得加收滞纳金;选项B,因纳税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选项C,对偷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其未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

4.批准税收减、免、退、延期缴纳税款权

为了照顾纳税人的某些困难,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二)税务机关的义务

(三)税务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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