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职业资格考试之专业基础知识讲义:法定计量单位的基本使用方法

2010-11-25 14:05:41 字体放大:  
编者按:为了让大家更好地备考2011年质量职业资格考试,精品学习网质量工程师考试频道特整理2011年质量职业资格考试之专业基础知识讲义汇总,以供大家全面复习!

   相关推荐:
   质量工程师考试介绍专题
   质量工程师考试辅导专题
   2011年通过质量工程师考试秘诀

法定计量单位的基本使用方法。

我国国家标准CB3100-93?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和?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规则?对单位的使用方法作了规定。

(一)、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

1、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一般指中文名称。简称或全称可以任意选用,以表达清楚明了为原则。

2、组合单位的中文名称,原则上与其符号表示的顺序一致。单位符号中的乘号没有对应的名称,只要将单位名称接连读出即可。例如:N?m的名称为“牛顿米”,简称为“牛米”。而表示相除的斜线(/),对应名称为“每”,且无论分母中有几个单位,?每”只在分母的前面出现一次。例如:单位J/(kg?K)的中文名称为“焦耳每千克开尔文”,简称为“焦每千克开”。

3、单位中带有幂

A、如果单位中带有幂,则幂的名称应在单位之前。二次幂为二次方,三次幂为三次方,依次类推。

B、长度的二次和三次幂分别表示面积和体积,则相应的指数名称分别称为平方和立方;例如:m2/s这个单位符号,

C、当用于表示运动粘度时,名称为“二次方米每秒”;但当用于表示覆盖速率时,则为“平方米每秒”。

D、负数幂的含义为除,既可用幂的名称,也可用“每”。例如:℃-1”的名称为每摄氏度,亦称负一次方摄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