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解决争议的第二步
–业主和承包商友好协商解决FIDIC条款第 67.2条规定 :当业主或承包商有一方按照 FIDIC条款 67.1条规定通知对方打算通过法庭仲裁的办法解决分歧时 ,在开始法庭仲裁之前双方应该努力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该争议。除非双方协商一致 ,而且不论是否打算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 ,法庭仲裁都应该在给对方发出法庭仲裁通知的 56天之后开始。
这条规定说明 ,在法庭仲裁之前 ,有 56天的时间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在此期间 ,我们多方面地做了业主的工作 ,业主友好地表示可以增加一些额外工程 ,但是就该项索赔他们也无能为力 ,问题的关键在于毛里求斯财政部不同意签发免税证明。在这种情况下 ,该争议没有能够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在 56天到期之后 ,我方正式致函业主 ,我方放弃法庭仲裁。
八、解决争议的第三步–法庭仲裁
按照 FIDIC条款第 67.3条的规定 :当争议的双方有一方不服从监理工程师按照 FIDIC条款 67.1规定所作的裁决 ,或者双方没有能够按照 FIDIC条款 67.2规定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 ,那么除非合同另有规定 ,这个争议应该按照国际商业仲裁调解法则 ,并且由按照该法则指定的一个或多个仲裁员裁决 ,这个裁决将是最终裁决。仲裁员有权打开、审查和修改工程师所做出的、与该争议有关的任何决定、判断、指令、裁决、单证以及确定的价格。
该条款还规定 :争议的双方在法庭仲裁过程中可以不受为监理工程师做出裁决而提供的证据、论点的限制 ,监理工程师所作的裁决也不能使监理工程师失去在法庭上被请求作为证人或提供证据的资格。法庭仲裁可以在项目完工之前进行 ,也可以在项目完工之后进行 ,但不论在何时进行 ,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的义务和职责都不能因为法庭仲裁而改变。
由此可以看出 ,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争议最终的解决办法是法庭仲裁。法庭仲裁往往会花费很长的时间 ,而且争议双方为了赢得官司 ,都要请最好的律师 ,而律师的费用通常是按小时计算的、非常昂贵的。因此 ,在打算与业主对簿公堂之前 ,一定要慎重考虑。
综上所述 ,从该项目的油料关税索赔几乎完整的索赔过程可以看出 ,一个完整的工程索赔实际上包含了业主和承包商之间争议的解决过程。而在国际承包项目的实施过程中 ,业主和承包商之间有利益冲突 ,业主总是想用最少的投资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一个工程 ,而承包商在实施这个工程时总是想用最小的投入赚取最大的利润 ,因此二者之间的争议 ,绝大多数还是由索赔引起的。
在国际项目的执行过程中 ,由于许多国内承包商不熟悉 FIDIC条款的索赔程序和争议解决程序 ,往往是提出了索赔 ,而且索赔也有理有据 ,但一旦业主拒绝了索赔要求 ,承包商也就放弃了索赔 ,没有请求工程师裁决或提出法庭仲裁 ,因而损失惨重。
实际上绝大多数的工程监理公司是十分注重自己的形象的 ,如果承包商请求监理工程师裁决的话 ,他们都是非常重视的而且是非常公正的 ,这是因为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争议有可能通过法庭仲裁来解决 ,如果仲裁员监理工程师的裁决不公正 ,有偏袒业主或承包商的现象 ,这也就对损害了工程监理公司自身的形象。
另外 ,一旦承包商就某一争议提请法庭仲裁 ,业主作为被告也需要花费人力物力准备答辩材料 ,聘请律师 ,如果输了官司 ,业主就得支付所有的索赔费用既由此引起的承包商的其他损失 ,从这个角度讲业主也不愿意将争议诉诸法庭。
因此对于金额较大的索赔或者与业主的争议 ,承包商应该依靠合同文件 ,以不惜诉诸法庭的勇气和决心 ,坚决地捍卫自己应得的权益。实际上 ,如果业主发现承包商熟悉合同条款 ,索赔有理有据 ,业主为了避免法庭仲裁败诉给自己造成额外经济损失 ,也就会严格履行合同。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