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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芜湖市中考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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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1

②平行志愿的投档办法具体为:

A、在对某个批次、某个轮次投档时,计算机投档系统将考生按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排序(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按各维度等级权重折算为等级系数进行比较,等级系数P=4h+3i+2j+k,其中h、i、j、k分别表示等级A、B、C、D的个数),仍相同按学业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学业考试等级按各科等级权重折算为等级系数进行比较,等级系数P=5h+4i+3j+2k+m,其中h、i、j、k、m分别表示等级A、B、C、D、E的个数);若仍无法区分,则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相同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比较方法同上)。分数高排序在前的考生先检索投档。填报相同学校最终排序并列的所有考生档案都投出。

B、投档时按照排序逐个对考生的“平行志愿”从A学校到B、C、D、E、F学校的顺序进行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如某考生成绩在批次录取控制线上,计算机检索到该生时,首先检索该生填报的A学校,假设A学校招生计划满,该生不符合投档条件,无法投往该校,则继续检索B学校,假设B学校计划未满,则该生档案投往B校,依次类推。如果该考生填报的所有学校计划均满,则该生所填平行志愿均无法投档。计算机完成对该考生的检索后,再处理下一位考生。

C、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各轮次招生学校在按计划按录取控制线投档后如招生计划未完成,不进行降分录取(综合高中学校录取时可适当降低录取控制线投档),在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及第三批次录取结束后将重新进行征集志愿。

③采用传统志愿设置方式的各批次、各轮次投档办法具体为:

根据各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依据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录取,总分相同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投档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按各维度等级权重折算为等级系数进行比较,等级系数P=4h+3i+2j+k,其中h、i、j、k分别表示等级A、B、C、D的个数),仍相同按学业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投档录取(学业考试等级按各科等级权重折算为等级系数进行比较,等级系数P=5h+4i+3j+2k+m,其中h、i、j、k、m分别表示等级A、B、C、D、E的个数);若仍无法区分,则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再相同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择优投档录取(比较方法同上)。

各批次、各轮次均按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分别投档(各招生学校先按分数线上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录取第二志愿分数线上考生,志愿投档录取顺序依次类推,录满为止)。

为顺利完成招生计划,对少数线上生源不足的学校,在按计划按录取控制线投档后可在录取控制线下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降分投档录取(不超过10分);如生源仍不足,再按第二志愿依次降分投档录取;操作方法同第一志愿。

④芜湖市一中、安师大附中今年继续实行联合招生,具体办法为:根据芜湖市一中和安师大附中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志愿,划定两校联合招生统一的统招录取控制线;在统招录取控制线下40分划定两校联合招生统一的统招切块分配指标生录取控制线。对于填报芜湖市一中、安师大附中联合招生志愿且成绩达到两校联合招生各轮次的录取控制线的考生,通过电脑派位,分别确定两校各自录取的统招生、切块分配指标生新生名单。

⑤各初中学校未完成的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数统一纳入市区省示范高中统招计划,按考生统招志愿和成绩依次录取(新划入市区不足三年的学校未完成的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数,先用于本区域内新划入市区不足三年的学校的切块指标生招生,按考生的切块分配指标生志愿和成绩依次录取,仍未完成的计划数,再统一纳入市区省示范高中统招计划,按考生统招志愿和成绩依次录取)。

⑥安师大附外国际班招生计划单列,单独设置招生代码,单独划定录取控制线;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可进行征集志愿。

⑦今年,凡报考我市市区普高艺体特长生的初中应、历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均须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普高艺体特长生专业课报考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方可报考市区普高艺体特长生,其中初中阶段在省运会、省中学生运动会上获得单项前六名或篮球、排球、足球集体项目前三名(必须为主力队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无需参加普高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直接取得报考市区普高体育特长生资格。对于有特殊要求、需另行组织专业课相关科目加试的学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含资格考试免试、直接取得普高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考生)还须根据招生学校艺体特长生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专业课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或市教育考试中心出具的审核证明材料报名参加由各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课相关科目加试,加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该校艺体特长生。凡专业课资格考试已经考核过的科目,各校一律不得再组织加试。美术、音乐、体育专业课资格考试考试方案详见市教育局《关于进行2014年芜湖市市区普高艺体特长生专业课报考资格统一考试的通知》(芜教招考【2014】7号)文件附件。报考芜湖师范艺术类的考生,录取前须参加并通过相关专业加试(具体办法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中考成绩公布后,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统一填报普高艺体特长生志愿。普高艺体特长生两个志愿轮次各只设一个学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录取时文化课、专业课均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达专业课资格分数线的艺术类考生,由招生部门在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上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中考升学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育特长生录取办法根据各校招生简章执行。

各招生学校未完成的普高艺体特长生计划计入该校统一招生计划。四县招生学校将录取的普高艺体特长生按一定类别或专业根据考生中考升学总分排序(具体办法详见各校艺体特长生招生简章),录取的择校生的比例不得突破本校当年招收的普高艺体特长生统招生的20%。

⑧除五年制高职按1:1.2比例投档外,其余各批次、轮次均按学校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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