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汕头2017年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编辑:sx_qiyan

2017-01-16

中考报名是取得中考的入场券,目前汕头市教育信息网已经正式面向考生下发了关于做好汕头2017年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具体报名时间安排及报考条件详情考生可参照下文获悉,汕头地区的考生要注意了~

各区县招生办:

为做好汕头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下称“中考”)报名工作,现将汕头2017年中考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4日至23日

二、报名条件

(一)本市户籍考生

1.凡应届初中毕业生,属本市常住户籍者(以下简称“户籍生”),均可报名。

2.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也可报名。

(二)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凡在我市初中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者均可报名。

1.其父母至少有一方在我市同一区县居住满3年,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2.其父母至少有一方工作场所必须在汕头市;

3.其父母至少一方按照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4.随迁子女具备我市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

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下称“第一类考生” ), 可享受我市户籍考生参加汕头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同等待遇;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者(下称“第二类考生”),可参加汕头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但不得享受指标生资格(志愿填报办法另行通知)。

(三)政策性照顾对象

在本市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照顾享受与所在区县户籍生同等报考录取资格(下称“照顾生”)。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残疾军人的子女;

2.驻汕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3.在本市工作一年以上的环卫工人和殡葬工人的子女;

4.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

5.经市人社局确认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

6.已在本市申请入户但还在办理过程的考生;

7.台湾学生;

8.华侨学生。

(四)下列考生不得报名

1.初中一、二年级的在校生;

2.高中在校生(含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