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qiyan
2016-04-22
据了解2016年广东深圳中考指标到校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公布,具体招生事项及安排可参照下文获悉,同时希望大家能助力了解报考指标生的相关条件~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粤教基〔2010〕15号)要求,2016年,我市将在近年开展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以下简称指标生)直接分配到初中(含民办)学校改革试点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此项改革试点。现结合实际,制定2016年广东深圳中考指标到校试点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促进均衡,正确导向;
(二)积极稳妥,逐步推进;
(三)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四)立足实际,操作性强。
二、高中学校试点范围
参与2016年指标生分配改革试点的高中学校如下:
深圳中学 深圳实验学校高中部
深圳外国语学校 市高级中学
市第三高级中学 深大附中
市第二实验学校 市第二高级中学
市第二外国语学校 市科学高中
红岭中学 福田中学
福田外国语高级中学 梅林中学
翠园中学 罗湖外语学校
滨河中学 盐田高级中学
南头中学 育才中学
华侨城中学 宝安中学
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 新安中学
西乡中学 沙井中学
松岗中学 石岩公学
龙城高级中学 平冈中学
布吉高级中学 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
横岗高级中学 光明新区高级中学
坪山高级中学
三、指标生名额分配比例
2016年我市试点高中学校的指标生分配比例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试点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为40%。具体分配名额与全市高中招生计划一并下达。
标签:深圳中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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