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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2
六、指标生录取办法
(一)指标生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和录取与普通生同步进行。
(二)符合指标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且限报1个指标志愿。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首先填报普通志愿,然后选择其中1个有指标生招生计划的学校作为指标志愿。
在正式录取前,通过指标分配系统,在分配给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范围内,根据考生的指标志愿和中考成绩等条件,筛选出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入围考生。
筛选时,如遇中考总分相同需作出取舍,则按普通生“同分比较原则”进行选择。
如果考生在指标生筛选中未入围,则其所报指标志愿的指标生选项自动失效,该志愿仍作为普通志愿参加投档。
(三)指标生投档录取办法:
1.指标生与相应高中学校普通生同批次划线投档。
2.高中学校录取指标生按初中学校报该高中学校的考生人数,从高分至低分录取,但最低不低于该高中学校普通生录取线15分。
3.录取时,首先在中招录取系统中对入围指标生的指标志愿作相应技术标识,然后将指标志愿连同非指标志愿,与普通生一起划线投档。
4.如果考生在第一批次志愿中选择一个志愿作指标志愿且筛选入围,但录取时被指标志愿前的普通志愿学校录取,或者其中考成绩已达到所报指标志愿学校的普通生录取线,则该生不作为指标生录取,其原占用的指标生名额由所在初中学校与其填报相同指标志愿的考生递补。
5.各初中学校所获指标生计划没有完成的自动失效。各试点高中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生计划进行录取。
七、组织实施工作要求
(一)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部门和相关学校要充分认识此项改革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从规范全市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和推进素质教育的大局出发,在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本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对改革试点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预测、分析和研判,做好宣传解释和疏导工作,确保改革试点平稳顺利推进。
(二)市教育局计划管理部门和招生部门要做好指标生名额分配和录取工作,细化操作办法,完善技术手段,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及时公布有关信息,确保实施过程公开透明,操作规范。市、区学籍管理部门要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指标生分配试点工作的监督,切实防止指标生分配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三)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各初中学校指标生报考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对学生综合表现评定工作的管理,并做好指标生的学籍审核工作。
(四)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公平公正地做好学生综合表现评定。初中学校要按指标生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校长要对资格审核工作负责。凡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取消考生的指标生资格,并追究考生所在学校校长的责任。对填报指标志愿的本校考生,须在校内公示一周。
(五)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须按照《深圳市2011年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试点实施方案》(深教〔2011〕145号附件1)的要求,做好初中学校学生学籍核实和报送备案工作,并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有关数据复制一份报市招考办备案。
2016年广东深圳中考指标到校试点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希望大家都能圆梦自己理想的院校~
标签:深圳中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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