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中考 > 海南中考 > 海口中考 > 海口中考招生

海口2013年中考招生政策: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编辑:

2014-02-24

(2)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宋庆龄

奖学金的考生,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级二等奖以上“青少

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考生;

(3)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 3 人以下

(含 3 人)艺术竞赛二等奖以上或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奖前六名、

集体项目前三名(上两场以上)的考生;

(4)因公牺牲或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

(5)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子女,见义勇为伤残等级为 1—4

级的人员或子女;

(6)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

(二)报考市属普通高中学校优惠政策和加分规定

符合以下各类条件的考生,在普通高中、高职高专学校录取

时,给予在各学科原始总分上相应加分照顾(符合多项的,也只

能享受一项):

1.革命烈士子女,加 20 分。

2.以下七类情况中的任何一小项者,加 5 分

(1)现驻三沙市的军、警部队现役军人和有关单位干部职

工(驻岛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子女;

(2)初中阶段获得省或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宋

庆龄奖学金的考生,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级二等奖以上“青

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考生;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