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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商丘市关于中考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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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5


九、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的普通高中招生文件,要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报市教育局备案。要教育和约束所属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相关规定。发现个别学校违规招生,要立即制止并及时纠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中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基础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基础教育科(股)长和各普通高中校长为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高中招生的专职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相关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中招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投入,完善设施,保证必须的工作条件。学生缴纳的报名费和试卷费是中招工作专用经费,必须保证普通高中招生各项开支,购置相关设施设备,配备必须的器材和物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中招经费不得挪用或截留。

(三)加强管理,严肃纪律。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学校要严格遵守《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六不准》(教基〔2007〕252号)及市教育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通知》(商教基〔2012〕109号)的规定。

一是维护中招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除全省普通高中招生统一考试外,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已经组织的,不得作为录取依据,并退还所收费用;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

二是除经省教育厅批准的普通高中宏志班、实验班、国际班和民办学校外,任何学校不得跨省辖市面向全省招生。宏志班的招生仍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中“宏志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09〕393号)执行。

三是按照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1〕7号)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关于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意见》(教基二〔2012〕291号)精神,普通高中分校今年停止招生。

四是严格执行教育部等七部门下发的《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11]8号)。明确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择校生比例要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普通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人数)的20%以下;不得在“三限”政策之外,以自费、旁听、借读、非计划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学校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学生中途转学或退学时,学校要按学期退还相应的择校费。严禁向择校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五是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文件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坚决禁止下达升学指标,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

六是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学校不准违规收费。

(四) 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落实公示制度。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初中学校要将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普通高中招生方案、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以及考试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公示,分配生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和办法以及拟录取名单等要在校内张榜公示。

二是健全诚信制度。要建立健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参与中招工作的工作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并采取措施督促工作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是完善监督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以及普通高中录取等工作的监督,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中出现的各种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投诉,有关部门要及时给予答复。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凡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的,要及时处理。

(五)加强考试信息管理。

为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今年我市将在传统录取方式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实行网上录取。通过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以此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的通知》(教基厅〔2007〕10号)精神,我省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省厅对各地中招考号和基本信息采集标准进行了重新编排。全省中招考号统一为12位,第一、二位为年份,第三、四位为省辖市代码,第五、六位为县(市、区)代码,第七位为报考类别代码(1为普通高中,2为普通中专,3为职专),第八至十二位为考生顺序号。商丘市的代码为14,各县(区)代码分别是:市直(含开发区)01,梁园区02,睢阳区03,民权县21,睢县22,宁陵县23,柘城县24,虞城县25,夏邑县26。其他报名基本信息标准在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供学生在报名时查询使用。

(六)搞好宣传,保持稳定。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有关政策和新的课程理念,宣传省、市、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实施意见,争取社会各界对中招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招生工作氛围,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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