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qiyan
2016-03-09
不知不觉中中考再一次如约而至,为了帮助大家及时掌握招考详情,现将2016年株洲中考招生实施方案为大家整理如下,株洲的考生赶紧来看看吧~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学生更加全面发展,促进义务教育更加均衡优质发展,促进普通高中更加多样化、协调性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原则。
(二)考生自愿原则。
(三)择优录取原则。
(四)普职协调原则。
三、组织机构
为保障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市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钟 燕
副组长:毛大训、李建国、吴春雪、徐晓芳、唐海国,各县(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基教科、体卫艺科、发建科、民办科、监察科负责人,各县(市)教育局主管副局长。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中招办公室,基教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高中招生日程工作。各县(市)成立相应机构,领导本县(市)高中招生工作。
(二)工作机构职责
1.基教科:负责制定并发布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政策,指导、监督和宣传全市招生与考试工作,规范招生行为和维护招生秩序,具体组织实施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2.体卫艺科:负责各高中学校特招生特长生招生方案审查和监督艺体特长测试。
3.发建科:审定高中招生计划。
4.民办科:落实民办学校办学与招生要求,规范民办学校的招生行为。
5.监察科: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计划的落实,查处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各县(市)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查后由县(市)教育局基教股实施。
标签:株洲中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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