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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公布

编辑:

2017-06-06

十、招生收费

(一)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市教育、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二)中考报名费、考试费和体育学科测试、体检等收费按省、市有关文件执行。

十一、招生纪律

(一)各地教育、招生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教育考试、招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招考,严禁有偿招生。各级各类学校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推进阳光招生。严禁擅自突破招生范围、突破招生计划招生,严禁各类虚假招生宣传行为。

(二)各县(市)区要切实承担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明晰纪律要求,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政策,落实责任追究,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全过程管理,对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开展自查自纠。

(三)各级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查处、纠正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招生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市教育主管部门将开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专项督查,发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要求整改,并坚决予以处理。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取消申报各类综合评奖资格,涉及民办学校的,将在次年削减招生计划直至取消招生资格。对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意见制定本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并于2017年5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各项政策也陆续公布,对于考试应届考生需要充分掌握徐州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这个是很关键的,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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