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其他出入境检验检疫对象报检
第一节 出入境集装箱的报检
进境集装箱报检要求:
1.报检人在办理海关手续前必须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
2.申报内容包括集装箱数量、规格、号码、到达或离开口岸的时间、装箱地点和目的地等单证或情况:
进境集装箱报检范围:
1.所有进境集装箱应实施卫生检疫;
2.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验检疫物的,以及箱内带有植物性包
装物或铺垫材料的集装箱,应实施动植物检疫;
3.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者贸易合同约定的其他应当实施检验检疫的集装箱,按照
有关规定、约定实施检验检疫。
出境集装箱报检范围:
1.所有出境集装箱,应实施卫生检疫;
2.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验检疫物的集装箱,应实施动植物检疫;
3.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集装箱,应实施清洁、卫生、冷藏、密固等适载检验;
4.输人国要求实施检验检疫的集装箱,按要求实施检验检疫;
5.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贸易合同约定的其他应当检验检疫的集装箱,按有关规定、约定实施检验检疫。
出境集装箱报检要求:
1.报检人应该在装货前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2.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或《出/入境集装箱报检单》以及随附的集装箱配载清单等相关资料和单据。
3.出境空集装箱,报检人应填写《出/入境集装箱报检单》向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准装运或出境。
4.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集装箱,承运人或者装箱单位必须在装货前申请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装运。
进境集装箱检验检疫:
1.装载法定检验检疫商品的进境集装箱:
(1)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后,集装箱结合货物一并实施检验检疫,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放行,并统一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
(2)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按规定处理。
(3)需要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完成处理后应报检人要求出具《熏蒸/消毒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