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福建清流县2014年教师招聘公告是不是你焦急寻觅的呢?又是一年招聘热,你准好了吗?精品学习网为您带来更多资讯,敬请关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4〕12号),结合我县教学工作实际需要,经县教育工委、县教育局研究,并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计划2014年清流县招聘新教师 50 名。为做好新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按岗聘用、优化结构的原则。
3、实行考试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共50名)
1、清流一中:3名(语文1人、生物1人、历史1人)。
2、职业中学:3名(土木工程测量、土木工程监理、旅游服务(导游服务)各1 人)。
3、实验中学:2名(历史、生物各1人)
4、小学:26人(语文5人、数学5人、英语2人、音乐2人、美术3人、体育3人、信息技术6人)。
5、学前教育:16人。
三、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专业及学历要求:(1)竞聘清流县第一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备全日制重点师范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学位,且竞聘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2)竞聘职业高中教师岗位的,必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学位,且竞聘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3)竞聘初级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备全日制师范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学位,且竞聘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4)竞聘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备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且竞聘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非师范类的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小学、初中或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竞聘小学信息技术岗位的,其所学专业包括教育技术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5)竞聘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教师岗位的,属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应具备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清流籍生源可放宽到全日制中专(含职业中专),属师范类和非师范类音乐、美术专业的毕业生,必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参加竞聘人员年龄必须于1984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