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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3年度教师招聘简章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南眺驰名中外的唐代大雁塔,北临举世闻名的明代长安城墙。学校总占地4300余亩,校园环境优美,办学氛围浓郁。学校办学历史源远流长,其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始建于1895年的北洋大学,积淀了我国近代高等教育史上最早的一批土木、建筑、环境类学科精华。1956年,在全国第三次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由原东北工学院、西北工学院、青岛工学院和苏南工业专科学校的土木、建筑、环境类系(科)整建制合并而成,时名西安建筑工程学院。1959年和1963年,曾先后易名为西安冶金学院、西安冶金建筑学院。1994年3月8日,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是公认的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土木建筑类院校之一及原冶金部重点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继承和发扬了百余年来所形成的专业优势,经过并校50余年来历代建大师生的不懈拼搏,现已发展成为了一所具有深厚文化底蕴,浓郁学术氛围,优美校园环境,并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以土木、建筑、环境、材料学科为特色,工程学科为主体,兼有文、理、经、管、艺、法等学科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有16个院(系),60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第一批招生,有权招收保送生,实行本硕连读。除建筑学、城市规划和景观学三个专业为五年学制外,其它本科专业均为四年制,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环境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工程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给水排水工程、艺术设计9个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环境工程、工程管理、交通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环境科学、冶金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艺术设计、社会体育(体育建筑管理)、会计学等15个本科专业为陕西省特色专业。
学校现有教职工2600余名,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南非科学院院士1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及研究人员近800名,形成了一支阵容整齐、结构合理、素质优秀、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目前,学校在校各类学生近40000人,其中本科生20000余人,研究生近6000人,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在册学生近14000人。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是国务院首批批准有权授予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的单位。学校设立研究生院,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89个,硕士点基本涵盖学校所有本科专业。学校拥有建筑学、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4个博士后流动站,结构工程、环境工程、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三个学科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此外,学校还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高新技术研究推广中心、21个省部级设置的研究院(所、中心)、实验室。设有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建材等3个甲级设计研究院及一大批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机构。
半个多世纪以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铸就了“传承文明、创造未来、育材兴国、科技富民”的办学宗旨,形成了“自强、笃实、求源、创新”的校训和“为人诚实、基础扎实、作风朴实、工作踏实”的优良校风,先后为国家培养了21万余名德才兼备的栋梁之才,研发了大量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为国家经济社会建设和行业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近年来,学校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求生存、狠抓学科建设上水平、优化资源配置求效益、深化体制改革促发展”为办学思路,全面实施校园建设工程、教育教学质量工程、学科建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创新工程、文化建设工程等六大奠基工程,使得学校步入了和谐快速发展的道路,学校综合办学实力大大增强,相继实现了院士、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学科博士点、博士后流动站与博士点数、硕士点数、学校综合排名、校园面积、年经费到款额等衡量学校办学层次重要指标零的突破或翻番。学校顺利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学校、全国64所“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综合试点单位”、“国家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平台和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实施院校”,荣获全国50所“工程硕士教育创新院校”和全国6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1年,学校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十二五”期间,学校将乘科教兴国、西部大开发的春风,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实施意见》,坚持“传承文明、开创未来、育材兴国、科技富民”的办学宗旨,坚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求生存,狠抓学科建设上水平,优化资源配置求效益,深化体制改革促发展”的总体发展思路,抢抓机遇,迎难而上,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努力创建特色鲜明的国际知名国内高水平大学。
一、毕业生引进
(一)如无特殊说明,应聘人员各阶段毕业院校原则上应为以下三类之一:①“211”、“985”院校;②专业排名在国内前15名或在业内享有较高知名度的非“211”、“985”院校;③知名科研院所。
(二)应聘人员请将个人简历用2003版word发送到邮箱jsk82202184@163.com,邮件名称格式为“应聘学院—毕业院校—学位—姓名”,格式不符合要求者,简历不予接收。
(三)招聘流程:①学校统一接收电子版简历;②学校根据要求筛选简历并发送至相关院系;③院系筛选简历后,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或试讲;④院系根据面试、试讲结果提交接收意向,报学校审核;⑤学校审核通过后电话通知应聘人员签订协议。
二、博士后招聘简章
(一)招收条件
新近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的人员,均可申请到我校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招收一级学科
土木工程、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三)招收类型
1、师资博士后(仅限招收统招博士生进站,两年研究期满考核合格,作为师资留校工作,在站期间的待遇不低于同期师资待遇);
2、在职博士后(以在职人员身份脱产进站从事博士后工作研究);
3、企业博士后(流动站和企业工作站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以工作站管理为主)。
(四)申请手续与审批程序
1、申请者应向我校相关博士后流动站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博士后申请表》等相关书面材料。
2、博士后流动站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申请者的政治思想表现、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已经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考核和评议,经审核同意接收的,报校博管办审批。
3、经校博管办审批同意接收的,由校博管办通知各流动站,申请人在接到通知后登录“全国博士后交互式网上办公系统”,办理注册、在线打印手续并提交相应纸质材料:
4、申请与企业合作招收的博士后人员,可以向有关企业自荐、推荐。申请手续及审批参照我校《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办法》(西建大〔2008〕280号)文件及联合招收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5、博士后办理进站手续时,与学校签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博士后工作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工作目标、课题要求、在站工作期限、产权成果归属等。
(五)生活待遇
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待遇由基本工资、博士后津贴、科研经费三部分组成。师资博士后的工资由学校按国人部发(2006)89号文件标准发放;津贴标准为进站第一年全年15000元,中期考核后第二年津贴根据中期考核结果发放;科研经费标准为每年20000元;同时享受工作协议中规定的其他相关待遇。在职博士后待遇按西建大〔2008〕280号标准发放。企业博士后待遇由企业发放。
(六)博士后住房
学校为师资博士后提供配家具、家电等生活设施的博士后公寓,公寓的入住、使用等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博士后公寓管理办法》(西建大〔2008〕281号)文件执行。
(七)户口及配偶、子女的随迁
1、博士后进站报到后,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其流动,按有关规定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
2、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凭省博管办介绍信在其子女暂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入托、入学等事宜,享受当地常住户口居民的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