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3年度教师招聘简章

2012-10-31 10:58:46 字体放大:  

三、高层次人才引进

(一)招聘学科

土木工程、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理学、法学、艺术、外语、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人文社科等相关学科或专业。

(二)招聘要求

1、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包括创新人才长期项目、“青年千人计划”项目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1)条件:符合国家千人计划的各项要求;

(2)待遇:“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入选者享受中央政府和陕西省政府给予的引进人才补助共200万元人民币(免收个人所得税)、“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入选者享受中央政府给予的引进人才补助50万元人民币(免收个人所得税),同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和学校提供的岗位津贴,标准面议;同时学校在科研启动金、科研团队、工作条件、住房及生活待遇等方面给予配套支持,实行与国际接轨的、便于顺利开展科研工作的管理机制。

2、陕西省“百人计划”特聘教授(包括创新人才全职项目、“青年百人计划”项目和百人计划短期项目)

(1)条件:符合陕西省百人计划的各项要求;

(2)待遇:“创新人才全职项目”由省财政给予每人5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资助(视同政府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他在签证办理、落户、本人及配偶、子女参加社会保险、就业、住房及租房补贴均享受相应优惠;“青年百人计划项目” 由省财政给予每人人民币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百人计划短期项目”由省财政给予每人人民币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如在合同期满后申请全职来陕工作的,在签订聘用合同后,学校报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专项办公室同意,省财政再为其发放人民币20万元的补助。对于“百人计划”特聘教授,学校在科研配套经费、工作条件、住房及生活待遇等方面给予配套支持。

3、陕西省“三秦学者”特聘教授

(1)岗位:材料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和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条件:符合陕西省三秦学者计划的各项要求,材料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和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岗位;

(3)待遇:享受陕西省每年人民币10万元、所带科研团队人民币10万元岗位津贴(聘期一般为五年)。同时学校在岗位津贴配套经费、科研配套经费、岗位建设经费、科研技术骨干配备等方面给予配套支持。

4、校特聘教授、学科带头人

(1)条件:具有博士学位,在海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务,具有优秀的科学素养和突出的发展潜质,副教授一般在40周岁以下,教授50周岁以下;

(2)待遇: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提供安家费及购房补贴、工作启动费,在人才房及生活待遇方面给予优惠。

联系方式

毕业生引进:

陈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  86-29-82202083

博士后及高层次人才引进:

初老师  韩老师   联系电话:  86-29-82202184

传     真: 86-29-82202329

邮     箱:jsk82202184@163.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路13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事处

邮     编:71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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