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秋季福建闽清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2014年秋季福建闽清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榕教人[2014]15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与对象
1.具备《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下同)在闽清县内的公民(含未取得教师资格的2014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2.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闽清县教育局负责。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教师进修校教师)以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福州市教育局认定机构负责(具体要求见福州教育网)。
3.《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4.下列情况之一暂缓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以及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撤销教师资格且未满5年的人员;在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中作弊受到处分且未满3年的人员。
二、申请认定下列种类教师资格应具备的学历
1.教师资格认定的有效学历是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其他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其他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不能参加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3.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填报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与所学专业相一致。
三、网上申报
(一)闽清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14年10月6日至10月10日。
(二)网报流程
点击进入:2014年秋季福建闽清县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入口
1.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认真阅读“网上申报详细流程”和“网报常见问题解答”。
2.申请人首次登陆信息系统填报申请信息,则点击“注册”,已注册人员请直接登陆,申请人必须完全同意网上申报协议。
3.根据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资格种类、认定省份、认定机构以及现场确认点。(资格种类选择等详见《福州市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4.认真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5.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其中“所学专业”选项类别一指硕士研究生学历,类别二指本科学历,类别三指专科学历),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注册信息。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还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为同一底板。
6.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详细信息页面,申请人应牢记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密码,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必要查询条件。
7.点击基本信息页面左侧“现场确认注意事项”查看详细信息,并打印“现场确认点信息”。
8.点击基本信息页面左侧“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使用A4复印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9.点击基本信息页面左侧“思想品德鉴定表下载”,下载并用A4复印纸打印《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如实填写并到相关机构签署意见并盖章。
10.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来关闭报名页面,避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四、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和体检
申报成功对象需参加现场确认,经现场确认后,再参加体检。
(一)现场确认
1.时间:2014年10月16日至10月17日(正常上、下班时间)。
2.地点: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22332723。
3.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所有申请人均须提供)。申请人员网上填报完毕后自行用A4复印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两份,本人还应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手写签名;
2.彩色证件照3张(所有申请人均须提供)。照片应与网上申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同一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姓名和单位,并用信封袋装好;R>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申请人均须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