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民法》

2014-09-10 16:54:25 字体放大:  

第十九章 合同责任

基本要求:

了解:违约行为的形态。

熟悉并能够运用: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和免责事由、各种违约责任形式的适用条件及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规则、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和赔偿范围。

考试内容:

第一节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 违约行为的形态 违约的免责事由(不可抗力 免责条款)违约责任的形式(继续履行 釆取补救措施 赔偿损失 违约金 定金责任)

第二节 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第二十章 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

基本要求:

了解: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熟悉并能够运用:上述各种合同当事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及其相关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 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 标的物风险负担和孳息归属 标的物检验 违约责任 所有权保留 特种买卖合同(分期付款买卖 样品买卖 试用买卖 拍卖) 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二节 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人的义务 受赠人权利义务) 赠与合同的终止

第三节 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

第四节 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租赁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出租人的义务 承租人的义务 承租人的转租权 买卖不破租赁) 房屋租赁合同

第五节 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出卖人的义务 出租人的义务 承租人的义务)融资租赁合同期间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

第二十一章 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

基本要求:

了解: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特征。

熟悉并能够运用:上述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其相关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揽人的义务 定作人的义务)承揽合同的终止

第二节 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主要条款(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 施工、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订立 分承包的禁止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承包人的主要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