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精品学习网提供社会工作实务(初级)7.1:矫正社会工作概述,供考生参考。
7.1 矫正社会工作概述 7.1.1 矫正社会工作的概念及其功能 7.1.1.1矫正社会工作的概念 矫正原是医学上的专门用语,意指通过手术或药物治疗,使身体部位的形状或机能方面发生畸变的患者得到康复,以重新过上和正常人一样生活的过程。
矫正社会工作是指将社会工作实施于矫正体系中,是专业人员或志愿人士在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指引下,运用社会工作的理论、知识、方法和技术,为罪犯(或具有犯罪危险性的人员)及其家人,在审判、监禁、社区矫正或刑释期问,提供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纠正、信息咨询、就业培训、生活照顾,以及社会环境改善等方面服务,使罪犯消除犯罪心理结构,修正行为模式,适应社会生活的一种福利服务活动。
7.1.1.2矫正社会工作的功能与作用 (1)针对罪犯的功能与作用
①监管功能矫正制度即刑罚执行制度,矫正社会工作者是刑罚执行团队中的一员。对非监禁罪犯实施监管的目的:a.通过限制一定程度自由的办法(如定期汇报、不可随意离开居住地等规定)对犯罪行为做一定补偿;b.通过监管预防其再犯罪。
②矫正功能犯罪行为的实施有个人因素的影响。个人因素包括生理因素、心理因素、思想观念、行为特征、生活方式等。矫正社会工作者通过运用专业的理论、知识、方法和技巧,使犯罪者或具有犯罪倾向的违法人员得到生理上、心理上、思想上和行为上的矫正治疗,从而重新融入社会,成为其中的正常成员。
③服务功能矫正社会工作从本质上讲是在司法体系中的社会福利服务,其服务对象是特殊社会弱势群体——罪犯或违法人员。矫正社会工作的服务贯穿整个刑事司法过程。其内容涵盖生活照料、经济支持、疾病医治、心理辅导、就学就业指导、家庭关系调适等。服务手段包括直接的专业服务、转介性的间接服务等。
(2)针对社会环境的功能与作用 包括:①营造有利于罪犯更新改造的家庭和社区环境;②促进刑罚制度朝人性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7.1.2矫正社会工作的特点 (1)福利性矫正社会工作是一种社会福利服务。
(2)特殊性 矫正社会工作是为特殊社会弱势群体——罪犯或违法者提供的福利服务。
(3)系统性矫正社会工作是贯穿司法矫正全过程的社会福利服务。(4)专业性矫正社会工作是一种专业化的社会福利服务。
7.1.3矫正对象的需要及问题 (1)矫正对象的需要
①基本生存条件的保障需要基本生存条件包括: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经济收入或最低生活保障;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住房条件;维持身体健康的卫生医疗待遇等。
②教育、就业权益的保障需要矫正社会工作的目标是帮助矫正对象通过自身能力来维持其基本生存条件,通过帮助其接受较好教育,以及实现有效就业,实现帮助其自新、自强、自立的目标。
③再社会化的服务需要矫正社会工作的又一目标是通过矫正计划措施的实施,促进矫正对象恢复和重建其严重缺失的社会功能,成为社会正常的成员。
(2)矫正对象的问题包括:①加害社会与加害他人的行为使其较难取得社会民众的同情;②社会功能缺失的严重程度增加其功能恢复与重建的难度;③受刑者的身份使其处于社会资源网络的边缘地位。
7.1.4矫正社会工作的起源与发展 7.1.4.1矫正社会工作的起源 (1)“感化社会工作之父”——奥古斯特斯的业绩 现代矫正社会工作起源于美国,其创始人是美国的约翰•奥古斯特斯(John Augustus)。奥古斯特斯认为:自己的工作如果能使十分之一的人犯有改善也是值得的,因为把一个人从错误中扭转过来,等于把他从死亡中拯救出来一样。
(2)矫正社会工作制度在美国的建立 1925年,美国《联邦观护法案》在国会通过,美国全国范围内的矫正社会工作制度由此得以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