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考生们对考研复试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中国药科大学13年考研复试录取办法”一文,供大家参考!
中国药科大学13年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江苏省招生政策和规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录取选拔质量;根据科学学位与专业学位各自特色,着力做好两种学位类型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的公平公正,推动研究生招生工作健康发展。
二、复试组织管理
1、研究生部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全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
2、各相关院(部)应成立院(部)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并于规定时间前报研究生部备案。院(部)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院(部)内的复试、录取工作,协调各相关学科复试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
3、各相关学科应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并报所在院(部)复试领导小组备案。复试工作小组在院(部)复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综合测试的考核。
三、我校各学科所属学科门类
我校各学科所在的学科门类为:学科代码为1006**,1007**,1008**的学科属于医学门类;“思想政治教育(030505)”属于法学门类;“生物化工(081703)”属于工学门类;“生物学(071000)、生物医学工程(077700)、化学(070300)”属于理学门类;“企业管理(120202)”属于管理学门类。
“药学硕士(105500)”“中药学硕士(105600)”“制药工程(085235)”属于专业学位。
四、复试名单的确定
确定原则:全校总复试人数与全校招收统考生总计划数的比例为1.5:1.
全校复试人数为科学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人数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人数之和。各复试名单最后一名有相同分数时,相同分数者均进入复试名单。
1、科学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按各学科复试人数与本学科招收统考生计划数的比例为1.5:1确定,达到《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生源数达不到1.5:1比例的学科,上“国家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
2、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专业学位复试名单由两部分组成: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且初试成绩达到相应“国家线”的考生;
(2)根据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发展需要,对报考我校、且初试科目为“药学基础综合一”和“药学基础综合二”、且达到“国家线”但未能进入我校科学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的考生,按初试科目“药学基础综合一”和“药学基础综合二”分别划定复试分数线,达到相应分数线者可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初试科目为“药学基础综合一”的分数线为305;初试科目为“药学基础综合二”的分数线为308。
3、其他事项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复试要求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参加复试。
(3)进入我校科学学位复试名单者,可以提出调剂到专业学位的申请,如果该类考生最终未被科学学位录取,则可以依据我校相关政策参加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如果不提出调剂专业学位申请,则该类考生不得在专业学位录取。
进入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者只能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
五、复试内容与方式
复试总分400分,分为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专业课笔试,满分为200分。该部分考试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4月13日上午9:00-12:00。
我校复试名单(含科学学位复试名单和专业学位复试名单两部分)上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原报考学科的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为《中国药科大学二○一二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已公布的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