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工作
复试工作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复试所有工作于4 月13 日至4 月17 日进行。复试的笔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处和招生办统一组织进行,笔试时间定为4月14日上午9:00—11:00,笔试具体考场安排由各学院在资格审查时通知考生;复试的面试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进行,必须于4 月17 日前完成。
2.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安排在 4 月13 日进行,由各学院组织完成。各学院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认真审核相关证件,资格审查时除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生出示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及复印件。
(2)往届本科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
(3)同等学力考生:MBA、MPA 考生专科须毕业5 年或5 年以上(2007 年9 月1 日前毕业),本科须毕业3 年或3 年以上(2009 年9 月1 日前毕业)。其他专业同等学力(专科毕业生)考生需毕业2 年或2 年以上(2010 年9 月1 日前毕业),且需提供4 门以上本科阶段的课程成绩单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
(4)盖有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毕业考生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从事过的主要科研成果及获奖材料,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5)《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政治审查表》(需政审部门盖章,应届本科生由所在学校的院系学工办做意见并盖章,此表可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6)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复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凡证件不齐、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参加复试。
3.体格检查
各学院在复试工作时间段内自行与校医院商定具体体检时间并通知考生,同时向校医院提供体检考生名单。考生须自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 张,注意体检时空腹。各学院不得拟录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