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总分200 分,具体要求如下:
1.笔试(满分100 分)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MBA、MPA 的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其他专业笔试科目参见我校2012 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面试(满分100 分,其中英语口语及听力20 分)
面试包括对考生英语运用能力、专业知识以及综合素质的考查三大部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 分钟。复试小组按不同研究方向的要求向考生提问,考查其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并根据考生回答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给出成绩,满分为80 分;英语运用能力考查的具体方式和内容由各学科点自行决定,主要考查英语“四会”能力,并给出成绩,满分为20 分。
3.加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应加强对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复试考查,其中笔试的加试科目不少于2 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每门为2 小时,试卷满分为100 分。
(1)以下考生须加试:①凡在2011 年11 月14 日现场确认时不能提供本科学历证书的往届毕业考生;②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即2012 年毕业的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③本科结业生;④预计2012 年不能取得毕业证书全日制本科生(即只能结业的考生)。
(2)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参见我校2012 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及评卷等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
五、拟录取
1.各学院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进行排名(初试与复试成绩比例为60%:40%),并按照综合总成绩高低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人选。综合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①初试总分为500 分的学科:
综合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
②初试总分为300 分的学科(如MBA、MPA):
综合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2)×40%
例如:以初试总分为500 分,复试总分为200 分为例计算。考生王刚初试成绩300 分,复试成绩120 分,则其综合总成绩为(300÷5)×60%+(120÷2)×40%=60 分
2.拟录取考生的复试笔试成绩要求:笔试成绩原则上需达到50 分(按百分制)。
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总成绩,但加试单科成绩须达到60 分(按百分制)。
研究生处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将拟录取名单提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教育部待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