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员发工资:陶渊明工资里含三顷田

编辑:qinh

2010-11-16

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故事,提出了古代官员职务收入及其结构的悬疑

东晋义熙元年(405)冬天,大诗人陶渊明辞去了他仕途生活中的最后一任官职——彭泽县县令。有关这次辞职的经过,萧统的《陶渊明传》叙述最详:

岁终,会郡遣督邮至。县吏请曰:“应束带见之。”渊明叹曰:“我岂能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即日解绶去职,赋《归去来》。

这故事的缘起,很像刘备在安喜县尉任上的遭遇,不过刘备临走前痛殴督邮,泄了怨气,而陶令只擅吟诗,不会打人,便来个君子动口不动手,留下一句“岂能为五斗米折腰”的千古名言。也正是这句话,后来成为教授们争论不休的课题。有人认为此言应当做“不能对五斗米道下腰鞠躬”解,也有人释成“不能为求一饱之故折腰”。最占上风的观点,则是将五斗米解释为陶渊明的职务收入。但也有质疑的:要说陶令的年薪或月薪仅五斗米,自然不可能;即便是日薪吧,似乎也对不上号。一天五斗米,一月就是十五斛,一年才一百八十斛,而考之晋朝制度,县令的年薪应是四百斛,怎么会相差二百二十斛呢?该不会被管财务的主簿贪污了吧?

这个悬疑,恰好为我们了解一些古代官员职务收入及其结构方面的常识,提供了一个由头。

西汉时官吏的俸禄实行年薪制,全发粮食,每年领取粮食的重量,就是他们的品秩,于是就有万石、二千石、六百石等种种名目,像刘备担任过的县尉这一级,最低年薪是一百石。从东汉开始,俸禄的形式有了改变,统称为石,实际上是发一部分粮食,发一部分现钱。这个办法颇受官员们欢迎,因为在此之前,官员要用现钱的话,得设法把粮食卖掉或用以交换其他物品,到底麻烦一些。陶渊明的那个引起争议的五斗米,其实也同这种钱谷搭配的俸禄结构有关。按照《晋百官注》记载,当时县令的年薪是四百斛,按月发放,每月米十五斛,钱二千五。十五斛米除以每月三十天,恰好是五斗米。古今量器不同,五斗米究竟值多少,需要有个比较。《梁书?何胤传》上记何胤自称,“吾年已五十七,月食四斗米不尽”。可知陶县长一天的俸米,可供一个年近六旬者食用一月。如果当时政府也要求大家搞“一日捐”的话,那么五斗米外还应加上现钱八十三文,无论怎么讲,这份收入不算是太低。

其实再深究起来,陶令的职务收入还不止这笔由钱谷合成的年薪。从晋代开始,政府又推行品官占田制,即官员可根据品级高低,向国家领取一块田地,所有权属国家,田里的收获归个人,简称占田,实际上也是职务收入的一部分。据萧统《陶渊明传》上讲,陶令的占田是三顷,他想全种上可以酿酒的秫(糯米),道是“吾常得醉于酒足矣”!可是县令太太不同意,“固请种粳(大米)”。夫妻坐下来商量生产计划,最后决定“乃使二顷五十亩种秫,五十亩种粳”。当然,这种田的事是“悉令吏种”,用不着陶令自己去打赤脚下田的。据其《归去来辞序》自述,在辞官之前,他曾“犹望一稔”,意思是等占田里谷物熟了,全收下来再走吧。谁知武昌传来了他妹妹病故的消息,这才下决心赶快开路。照笔者揣测,“犹望一稔”倒更像是他太太的意见,眼看稻米长在田里没法带走,岂不可惜?而妹妹的噩耗,则正好替他动员太太立即走路提供了借口。

田地、粮食、现钱三位一体的俸禄制度一直持续到唐代,碰到陶渊明这种中途去职换人的情况,田里的收成究竟如何分配呢?据《南史?循吏列传》介绍,最初的办法是同谷钱的年薪制配套,田里的收入也以年度为发放单位,芒种日以后去职的,收入归己,在此之前去职的,收入归后任。有个襄垣县令叫阮长之,将离任时,后任还没有赶到,遂“于芒种前一日解印绶”,以便后任名正言顺地得到这份收入。这是品德高尚的表现,所以被史官记载进《南史》中。然而这样一来,不只会造成县政府里有一个权力真空的过渡阶段,还有不少移交手续方面的麻烦,所以自宋文帝“元嘉末(453)改此科,计月分禄”,就是包括田地收入在内,官俸都从年薪制改为月薪制。不过照笔者想来,田里的谷物不是每月一熟的,不见得去任官员俟秋收后再专程前来割禾折算。“计月分禄”的办法,大概就是估算一个彼此都能接受的产量,再由后任按时间为计算单位,以实物或现金折算给前任带走。

种田是“靠天吃饭”,所以这种产量估算,不免像现代人做粮食期货一样,是带点风险的,再加上由此引发的其他各种弊端,因此自唐代起,地方官员的职务收入中的谷物部分又从月薪制改回到年薪制。当时配给官员的公田叫职分田,像陶渊明这一级七品县令,依然是占田三顷,但规定不能再“使吏耕种”,即平调机关吏役的劳动力,而是出租给他人,无论收成好坏,都照事先约定的数额收租。为控制官员倚势盘剥,中央明文限定地租每亩“无过六斗”,并严禁租粮之外加征桑课(《唐会要?内外官职田》)。对于前后任交接换班的问题,据《封氏闻见记》载,是以端午日为标志,“五月五日以前到者,得职田米”。该书又称,濠州刺史高利奉旨调任楚州,为了让前任得到那份职田米,故意在上任途中随处耽搁,拖过端午后才去接印,“士论称之”。这行为与南朝时的阮长之差不多,都是实行年薪制的情况下出现的佳话。与此同时,在京师供职的官员仍然按月领俸,其中“基本工资”部分依官品分等,还有一些杂色名目的补贴则与职务挂钩。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