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 编辑:may
2011-07-01
近日相继有考生来电询问,贵州省岑巩县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的情况,我们从相关单位获悉贵州省岑巩县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的相关消息。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州人事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州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并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2011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6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详见《岑巩县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为切实做好招考聘用工作,结合岑巩县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空编进人、空岗进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州户籍或生源系本州的应、往届中专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在职职工及其他人员(中专、中师学历报考者仅限2009年12月31日前本县户籍或生源)。
2、本州外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户籍不限;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招聘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08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1年6月2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及参加2011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11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标签: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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