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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兴市2011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编辑:

2011-11-22

(七)聘用审批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本次招聘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的信息,到指定地点领取《泰兴市2011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所有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能办理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前自行负责处理。

在考核、聘用审批阶段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考核结果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聘用审批结束前,从该岗位其他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据本《简章》有关规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关于“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问题。“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截止2011年12月31日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包括地级市及以上参照管理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累计两年以上。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其他年限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

(二)关于学历的问题。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三)关于信息发布问题。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将在指定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自觉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六、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664430、87652502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87664834、87729583

监督举报电话:87614410、87729512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jstxlss.gov.cn/)、泰兴人才网(http://www.txjob.com.cn)

中共泰兴市委组织部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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