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yangk
2014-11-20
近几年来,我国“过劳”及“过劳死”案例多见诸于新闻媒体,本文选取企业的社会责任这一视角,就“过劳死”现象的原因做了深入分析,以下就是由精品学习网为您提供的简析遏制过劳死现象的思考。
一、“过劳死”现象——超时劳动在我国的严重现状透视
如今现实生活中,各种违法的加班加点、超时劳动的现象在我国企业中已经日趋严重。曾经一项对天津劳动者工作现状的调查表明:8小时工作制已经离职场越来越远,能够按时下班已经成为劳动者的奢望,加班加点已经成为职场的“潜规则”。该调查还显示,每天工作8小时或者不足8小时、工作比较轻松的劳动者仅占24.41%,而工作时间在8小时以上的占75.59%,其中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的劳动者超过30%,这一人群感觉工作非常累,他们是在咬牙坚持。在这当中更有8%的人每天工作超过了12小时,他们感觉已经坚持不住了。
此外,企业变相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也越来越严重。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尤其是实行计件工时制的中小企业,把劳动定额定得很高,即使是熟练工人也难以在8小时内完成劳动定额,劳动者只好被迫“自愿”接受较长时间的加班;有的公司以完成订单为借口,强令劳动者每天工作14至15个小时;更有甚者,一些企业甚至把加班加点作为一种“企业文化”、“企业精神”,将加班加点与员工的工资待遇、职务升迁、续签劳动合同等挂起钩来,把员工超时劳动作为赢得市场竞争优势、获得利润最大化的基本手段之一。
超时劳动泛滥的极端表现为劳动者的“过劳死”, 而“过劳死”现象在我国职场近几年已经屡见不鲜。2006年,25岁的华为公司员工胡新宇因肺炎转为脑膜炎于5月28日不治身亡,据知情人士透露,他是长期连续加班累垮的;同年5月30日,广州海珠区年仅35岁的女工甘红英在企业连续加班后猝死,在她离开这个世界的前四天,工作时间达54小时25分钟,累计加班25小时,每天工作长达14小时;还有发生在2010年上半年的富士康公司“13连跳”事件,其后面也有挥之不去的超时工作的阴影。这些事件还只不过是冰山一角,我国目前企业违法加班加点的现象已经十分普遍,对劳动者个人、对企业、对整个社会都带来极大的危害:
首先,超时劳动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种剥夺。一方面,超时劳动特别是“过劳死”这种极端表现直接剥夺了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对劳动者基本侵犯;另一方面,从目前我国劳动力供求关系上看,超时劳动可谓是“就业杀手”,它抑制了社会就业的扩大,从而剥夺了一些劳动者的就业权。
其次,超时劳动的肆意横行不利于企业素质的提升和后续发展。超时劳动可以让企业得一时之利,但从长远来看企业会对低廉劳动力成本产生严重依赖,而不会在技术进步、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下工夫,长此以往只会导致劳动生产率的下降,还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频发。
最后,超时劳动对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利,它增加了社会成本,还会引发各种社会矛盾。超时劳动以至于“过劳死”,是一种对劳动力资源的掠夺性使用方式,既加剧了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矛盾,也透支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潜力。此外,超时劳动还增加劳动者和企业之间的对立,加剧劳资矛盾,从而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标签:法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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