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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航道所涉及的现行法律体系及完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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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0



(四)关于《伊鲁利萨特宣言》
2008年5月27-29日,在格陵兰岛召开的丹麦、俄罗斯、美国、加拿大和挪威北极五国部长级会议在格陵兰岛的伊鲁利萨特召开,会议中中通过的《伊鲁利萨特宣言》(Ilulissat Declaration)可以说体现了环北极海岸国家的对北极地区的国际法思想。在《伊鲁利萨特宣言》中提及,“海洋法赋予了北冰洋各国重要的权利和义务,涉及大陆架边界划分、海洋(包括冰封海域)环境保护、航海自由、海洋科学研究及其它相关事务”,并且,海洋法框架也被认为是“五国和其他适用北冰洋国家有效管理的坚实基础”。通过《伊鲁利萨特宣言》的发布,我们也可以初步看到环北极海岸国家试图用海洋法来解析北极法律问题的思想。
《伊鲁利萨特宣言》涵盖了北极主权问题、北冰洋管理制度、环境监测与保护、航海安全、危机救援和科学合作等诸多内容,有重要的国际政治与国际法意义。宣言高度重视北极航运,其中第5段阐明了北极航运与北极生态系统的关系,提出将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海运安全,减少海洋污染,防止灾难性事故的发生。五国表示,他们将恪守这些法律框架,有序解决任何领土或海域权力交叠产生的纠纷。五国在《宣言》中声明,“我们认为没有必要再建立一个新的广泛性的国际法律制度来管理北冰洋。”专家认为,这一态度对于今后北极治理将有重要影响。

(五)关于《北极环境保护战略》
北极的法律制度和南极完全不同,它不拥有一个完整的条约体系,而更多的是双边协议。例如,1973年通过的《保护北极熊协定》,由加拿大、丹麦、挪威、美国和前苏联签署。该协定旨在保护北极熊的生存环境,除科研目的之外,禁止捕杀北极熊。1987年以来,北极地区的国际合作在日益加强和深入。1990年,国际北极科学委员成立。1991年,北极国家首脑会议发表了《保护北极环境宣言》,并制定了《北极环境保护战略》。
《北极环境保护战略》是一个对北极环境进行全面保护的国际协议。事实上,《北极环境保护战略》产生之前,有关国家间已经签署了若干个旨在保护北极动物的条约或协议,如1911年,美国、俄国、日本和英国共同签署了一项保护毛皮海豹的条约。1989年9月20日至26日,根据芬兰政府的提议,在北极圈内有陆地领土和领海的加拿大、丹麦、芬兰、冰岛、挪威、瑞典、美国和前苏联,派出代表召开了一次咨询性会议,共同探讨了通过国际合作来保护北极环境的可能性。1990年又召开了一次预备性会议,并于1991年正式签署了一项叫作《北极环境保护战略》的共同文件。至此,有关北极的环境保护问题则有了一个国际性的协议来加以实施和控制。

(六)各类公约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之间的关系
我们在研究涉及北极的航线问题时,可以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简称《公约》)视为一个总则性的规定。另外还有《斯匹茨卑尔根条约》,作为北极地区最具国际色彩的条约,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诸多方面《公约》均与其他条约有着密切关系,应以综合考虑。
1. 与海事有关的国际条约,这也是所有海洋航行所必需涉及到的法律文件,主要包括《建立国际海事组织公约》、《防止海上碰撞国际公约》、《海上人命安全国际公约》、《国际救助公约》等。在海事方面,《公约》并没有专门章节对一些航行中的海事问题进行规制,但是在其具体条文中,有很多涉及海事问题。任何的海上航行都不能不涉及到海事问题,受到海事方面的国际条约规制。
2. 与北极航行权有关的公约涉及到各国的内水、领海、专属经济区的划分问题,主要包括《公海公约》、《领海与毗连区公约》等,这些公约中对于相关海域的范围作了明确的划分,是沿海国主张权利的基础,这些公约中所确立的在不同海域通行的权利在《公约》中也有概括性的规定。虽然上述公约都和北极考察相关,但是由于《公约》几乎对海洋法的全部问题都作了重述,所以对于北极海洋法问题,主要应以《公约》为出发点进行研究。
3. 在科学考察方面,除了涉及到的海事问题和环保问题有专门的国际公约加以规制外,对于科学考察的目的、审批程序以及沿海国可以主张的权利,在《公约》中都有比较详细的规定。
4. 在环境保护方面,各个公约和《公约》之间的关系主要分为两种,一是在《公约》之前订立的,它们的内容在被重新整合后成为了《公约》的一个组成部分或是被概括成为《公约》的某一方面原则,如1954年的《国际防止油类物质污染海洋公约》、1972年伦敦《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里面的一些内容和原则后来成为《公约》第12章的基础。另一种是在《公约》订立之后产生的,尤其是后来的《21世纪议程》中所创设的《公约》没有的因素的影响。这些尤其是在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国际公约中得到体现,如1995年《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养护和管理协定》。《公约》作为这两类公约的基本核心,确立了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原则。而在其之后订立的国际公约,尤其是资源保护类的公约,在风险预防措施方面有一些超越《公约》的规定,这是值得格外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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