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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7
【注释】
[1]顾培东:“中国法治的自主型进路”,《法学研究》2010年第1期,第9页。
[2]原文见克拉克/特贝克:《法官的创造性角色与普通法传统中的自由》,转引自孙新强:论《美国统一商法典》的立法特点,第71页。
[3]原文见威廉姆·特文宁:《卡尔·卢埃林与现实主义运动》,转引自孙新强:“论《美国统一商法典》的立法特点”,载于《民商法》人大复印资料2007年5月,第74页。
[4]原文见斯伯戴尔:《修订的第二遍中的合同订立与变更》,转引自孙新强:“论《美国统一商法典》的立法特点”,载于《民商法》人大复印资料2007年5月,第72页。
[5]原文见卡尔·卢埃林:《如何给合同定价?——思想随笔》,转引自孙新强:“论《美国统一商法典》的立法特点”,载于《民商法》人大复印资料2007年5月,第74页。
[6]孙新强:“论《美国统一商法典》的立法特点”,载于《民商法》人大复印资料2007年5月,第78页。
[7]原文见卡尔·卢埃林:《普通法传统:裁判上诉案件》,转引自孙新强:“论《美国统一商法典》的立法特点”, 载于《民商法》人大复印资料2007年5月,第79页。
[8][英]亨利?萨姆奈?梅因:《古代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57页。
[9]原文见约瑟夫·H·列维:《普通与统一商法典中的贸易管理与习惯,转引自孙新强:“论《美国统一商法典》的立法特点”,载于《民商法》人大复印资料2007年5月,第79页。
[10]原文见N·E·H赫尔:《罗斯科·庞德与卡尔·卢埃林:寻找美国的法理学》,转引自孙新强:“论《美国统一商法典》的立法特点”, 载于《民商法》人大复印资料2007年5期,第79页。
[11]罗培新:“揭开特拉华州‘公司法神话’的面纱——兼及对我国公司立法的启示”, 载于《中外法学》2004年第1期,第118页。
[12]Robeta Romano,law as a Product:Same Pieces of the Incorporation Puzzle,1J.L. Econ.&Org.280(1985).转引自罗培新:“揭开特拉华州‘公司法神话’的面纱——兼及对我国公司立法的启示”, 载于《中外法学》2004年第1期,第119页。
[13]See David A.Skeel,Jr.,The Unanimity Norm in Delaware Corporate law,83 Va. L. Rev.127,136(1997).转引自罗培新:“揭开特拉华州‘公司法神话’的面纱——兼及对我国公司立法的启示”,载于《中外法学》2004年第1期,第119页。
[14]See William T. Allen,Ambiguity in Corporation Law,22 Del.J.Corp.L. 894,900(1997).转引自罗培新:“揭开特拉华州‘公司法神话’的面纱——兼及对我国公司立法的启示”,载于《中外法学》2004年第1期,第120页。
[15]罗培新:“揭开特拉华州‘公司法神话’的面纱——兼及对我国公司立法的启示”,载于《中外法学》2004年第1期,第120页。
[16]See Elliott J .Weiss&Lawrence J.White,Of Econometrics and Indeterminacy:A Study of Investors’Reactions to“Changes”、Corporate Law,75 Cal .L.Rev.551,593-601(1987).罗培新:“揭开特拉华州‘公司法神话’的面纱——兼及对我国公司立法的启示”,载于《中外法学》2004年第1期,第120页。
[17]罗培新:“揭开特拉华州‘公司法神话’的面纱——兼及对我国公司立法的启示”,载于《中外法学》2004年第1期,第120页。
[18]原文见卡尔·卢埃林:《规范的、法的与法律工作:法律方法问题》,转引自孙新强:载于“论《美国统一商法典》的立法特点”,《民商法》人大复印资料2007年5月,第75页。
[19]孙新强:“论《美国统一商法典》的立法特点”,《民商法》人大复印资料2007年5月,第75页。
[20]罗培新:“揭开特拉华州‘公司法神话’的面纱——兼及对我国公司立法的启示”, 载于《中外法学》2004年第1期,第119页。
[21]原文见:美国宪法第8条修正案,转引自孙新强:“论《美国统一商法典》的立法特点”, 载于《民商法》人大复印资料2007年5月,第76页。
[22]原文见:美国宪法第4条修正案,转引自孙新强:“论《美国统一商法典》的立法特点”, 载于《民商法》人大复印资料2007年5月,第76页。
[23]原文见:《统一买卖法》第45条第2款,转引自孙新强:“论《美国统一商法典》的立法特点”,载于《民商法》人大复印资料2007年5月,第76页。
[24]原文见:戴维·W·卡罗:《捕鲸,卡尔·卢埃林系英雄;寻找卡尔坍塌的教堂中更多的连接点》,转引自孙新强:“论《美国统一商法典》的立法特点”, 载于《民商法》人大复印资料2007年5月,第76页。
[25]原文见:范斯沃思:《统一商法典中的善意履行与商事合理性》,转引自孙新强:“论《美国统一商法典》的立法特点”,载于《民商法》人大复印资料2007年5月,第76页。
[26]原文见:约翰·邦希格诺:《存在主义、法律规则与统一商法典第二编》,转引自孙新强:“论《美国统一商法典》的立法特点”,载于《民商法》人大复印资料2007年5月,第76页。
[27]原文见:珍·布罗克:《二手法典:商法中不确定性的调整研究》,转引自孙新强:“论《美国统一商法典》的立法特点”,载于《民商法》人大复印资料2007年5月,第77页。
[28]原文见:格兰特·基尔默:《美国法的时代》,转引自孙新强:“论《美国统一商法典》的立法特点”,载于《民商法》人大复印资料2007年5月,第77页。
[29]原文见:卡尔·卢埃林:《为何制定商法典》,转引自孙新强:“论《美国统一商法典》的立法特点”,载于《民商法》人大复印资料2007年5月,第77页。
[30]原文见:威廉姆·特文宁:《卡尔·卢埃林与现实主义运动》,转引自孙新强:“论《美国统一商法典》的立法特点”,载于《民商法》人大复印资料2007年5月,第77页。
[31]原文见:威廉姆·特文宁:〈卡尔·卢埃林与现实主义运动》,转引自孙新强:“论《美国统一商法典》的立法特点”,载于《民商法》人大复印资料2007年5月,第77页。
[32]原文见:威廉姆·特文宁:《卡尔·卢埃林与现实主义运动》,转引自孙新强:“论《美国统一商法典》的立法特点”,载于《民商法》人大复印资料2007年5月,第77页。
[33]See Barkan v.Amsted Indus.,567 A.2d 1279,1286(Del.1989).转引自罗培新:“揭开特拉华州‘公司法神话’的面纱——兼及对我国公司立法的启示”,载于《中外法学》2004年第1期,第119页。
[34]罗培新:“揭开特拉华州‘公司法神话’的面纱——兼及对我国公司立法的启示”,载于《中外法学》2004年第1期,第121页。
[35]罗培新:“揭开特拉华州‘公司法神话’的面纱——兼及对我国公司立法的启示”,载于《中外法学》2004年第1期,第122页。
[36][意]彼德罗?彭梵得,黄风译:《罗马法教科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6页。
[37]施天涛:《商法学》,法律出版社2006年,第33页。
[38][美]艾伦?沃森,李静冰、姚新华译:《民法法系的演变及形成》,中国政法大学1997年,第165、170页。
[39][德]罗伯特?霍恩等著:楚建译,《德国民商法导论》,中国大百科全书1996年,第240页。
[40]刘承韪:“美国契约法理论‘演化三部曲’”,载于《民商法》人大复印资料2010年5月,第104页。
[41][美]麦克尼尔·雷喜宁,是苏格兰血统的美国法学家,关系契约理论是其毕生杰作。麦克尼尔曾师承美国著名法学家富勒(Lon Fuller),作为一名富于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的学者,其优美的文笔和流畅的演说一贯受到人们的推崇。麦克尼尔最根本最突出的贡献还是合同法中的“关系契约理论”。契约法学界现在几乎普遍承认,关系契约理论是自古典契约法“死亡”之后有关市场交换之法理建构中最有前途的理论基础和理论选择。参见刘承韪:“美国契约法理论‘演化三部曲’”,载于《民商法》人大复印资料2010年5月,第107页。
[42][美]麦克尼尔·雷喜宁,潘勤译:《新社会契约论—关于现代契约关系的探讨》,中国政法大学1994年版,第1页。
[43]资琳:“契约的死亡与再生”,载2005年9月17日《检察日报》。
[44]关系契约理论是苏格兰血统的美国法学家麦克尼尔的毕生杰作。麦克尼尔曾师承美国著名法学家富勒(Lon Fuller),作为一名富于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的学者,其优美的文笔和流畅的演说一贯受到人们的推崇。麦克尼尔最根本最突出的贡献还是合同法中的“关系契约理论”。契约法学界现在几乎普遍承认,关系契约理论是自古典契约法“死亡”之后有关市场交换之法理建构中最有前途的理论基础和理论选择。参见刘承韪:“美国契约法理论‘演化三部曲’”,载于《民商法》人大复印资料2010年5月,第107页。
[45]刘承韪:“美国契约法理论‘演化三部曲’”,载于《民商法》人大复印资料2010年5月,第108页。
[46]参见何勤华:《二十世纪百位法律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麦克尼尔部分。转引自刘承韪:“美国契约法理论‘演化三部曲’”,载于《民商法》人大复印资料2010年5月,第107页。
[47]Unocal Corp.v.Mesa Petroleum Co.,493 A.2d 946,955(Del.1985),转引自罗培新:“揭开特拉华州‘公司法神话’的面纱——兼及对我国公司立法的启示”,载于《中外法学》2004年第1期,第120页。
[48] See Guth v.Loft,Inc.,5A.2d 503,511(Del.1939),转引自罗培新:“揭开特拉华州‘公司法神话’的面纱——兼及对我国公司立法的启示”,载于《中外法学》2004年第1期,第120页。
[49] 李清池:“美国公司法研究:传统、革命与展望”,载于《中外法学》2008年第2期,第276页。
[50][美]阿道夫·伯利、加德纳·米恩斯,甘华鸣等译:《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
[51]李清池:“美国公司法研究:传统、革命与展望”,载于《中外法学》2008年第2期,第279页。
[52]转引自李清池:“美国公司法研究:传统、革命与展望”,载于《中外法学》2008年第2期,第280页。
[53][美]罗伯特??克拉克,《公司法则》,工商出版社1999年版。
[54]See Stephen Labaton,Judgeis Focus of Time Inc .Contest,N.Y.TIMES,June 26,1989,at Dl,D4,转引自罗培新:“揭开特拉华州‘公司法神话’的面纱——兼及对我国公司立法的启示”,载于《中外法学》2004年第1期,第118页。
[55]See William L.Cary,Federalism and Corporate Law:Reflections upon Delaware,83 Yale L. J.691,(1974),转引自罗培新:“揭开特拉华州‘公司法神话’的面纱——兼及对我国公司立法的启示”,载于《中外法学》2004年第1期,第122页。
[56]在一项关于股东诉讼的样本统计中,35件案件中的29件,原告选择向特拉华州的法院起诉。参见Roberta Romano,The Genius of American Corporate Law 41(1993),转引自罗培新:“揭开特拉华州‘公司法神话’的面纱——兼及对我国公司立法的启示”,载于《中外法学》2004年第1期,第123页。
[57]蒋大兴:“公司法的政治约束——一种政治解释的路径”,载于《民商法》人大复印资料2010年2期。
[58]罗培新:“揭开特拉华州‘公司法神话’的面纱——兼及对我国公司立法的启示”,载于《中外法学》2004年第1期,第125页。
[59]江平:《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0~21页。
[60][美]伯尔曼:贺卫方等译,《法律与革命》,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413页。
[61]李永军:《商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6页。
[62]E·博登海默,邓正来译:《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69页。
[63]李永军:《商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4页。
[64]原文见:戴维·W·卡罗:《捕鲸,卡尔·卢埃林系英雄;寻找卡尔坍塌的教堂中更多的连接点》,转引自孙新强:“论《美国统一商法典》的立法特点”,载于《民商法》人大复印资料2007年5期,第81页。
[65]孙新强:“论《美国统一商法典》的立法特点”,载于《民商法》人大复印资料2007年5期,第82页。
[66]拉伦茨(KarlLarenz),陈爱娥译:《法学方法论》,台湾五南图书出版社1985年,第401页、第369页。
[67]何柏生:“理性的数学化与法律的理性化”,载于《中外法学》200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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