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在历代《文选》类总集中,科举考试文体,有的入选,有的不入选,其标准盖在其是否符合前述“文”或“文章”的基本形态特征。科举考试文体中的“有韵之文”,如试律(清代俗称“试帖诗”)、律赋等文体,因其具有“沉思翰藻”的特征,一般可酌情收入总集中。如《文苑英华》“诗类”下子目有“省试[附州府试]”,收试律458首;《宋文鉴》、《文章辨体》、《文体明辨》三书,皆选录律赋。至如科举考试文体中的“无韵之笔”,则有策、经义等文体。关于“策”,《文体明辨序说》云:
夫策士之制,始于汉文,晁错所对,蔚为举首。自是而后,天子往往临轩策士,而有司亦以策举人,其制迄今用之。[73]
故有制策,有试策,此类文章一直沿用至清末。因此类文章多议论时政,以说理为主,因此自从《文选》立“策”一类,收录王融、任昉的《策秀才文》,历代总集皆予以收录。至于“经义”一类,其源出于唐代明经一科,其体则创自北宋王安石(1021-1086)[74],原本附属于《五经》、《四书》,近于经而远于文。因此除《宋文鉴》选入数篇,《文体明辨》在“义”类中聊备一体以外,诸总集皆不予收录。后世沿用此例,诗文总集中均不收录制义(即八股文)[75],只有文总集中偶有收录者。
第五,从宋代以后,在《文选》类总集中,往往选录文人“以文为戏”之文与民间实用性文体。一方面,《文苑英华》已增加了杂文、判等类,收录唐代“以文为戏”之文。姚铉更在“古文”类下详列子目十九,包括原、规、书、读、辩、解、说等,大量收录文人日常应用文章。《宋文鉴》复加题跋、杂著两类,并收杂体诗。其后《元文类》、《文章辨体》、《文体明辨》均列杂体诗。另一方面《宋文鉴》始收上梁文、乐语,《元文类》亦收上梁文、祝文,凡此尚为文人所作。到《文体明辨》,则将各种“闾巷家人之事,俳优方外之语”的民间实用性文体统统揽括。按《文心雕龙·书记》篇备列24种杂体之文:
是以总领黎庶,则有谱籍簿录;毉历星筮,则有方术占式;申宪述兵,则有律令法制;朝市征信,则有符契券疏;百官询事,则有关刺解牒;万民达志,则有状列辞谚;并述理于心,著言于翰,虽艺文之末品,而政事之先务也。[76]
这些杂体之文多为民间日常实用性文体,可见刘勰(466?-539?)已将民间日常实用性文体纳入选文、论文的视野。《宋文鉴》等总集的做法,可谓其来有自。然而,20世纪以来新建构的“中国文学史”,虽然比较看重历代文人的实用性文体,但对历代民间的实用性文体则是一概弃焉不取的,而且历代民间实用性文体甚至未能进入20世纪以来“俗文学”、“民间文学”的研究视野中,这无疑是一个值得我们深长思之的文学史写作现象。
2003年9月26日初稿
2004年1月28日二稿
2004年8月4日定稿
[①]按《七略》已佚,其体例略见于班固《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卷30《艺文志》。
[②]纪昀等:《四库全书总目》(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65),页1267。
[③]按班固《汉书》卷30《艺文志》“诗赋略”中,未列“楚辞”为一门,而将赋分为四类,其一为屈原赋、唐勒赋、宋玉赋、赵幽王赋、庄夫子赋、贾谊赋,以至刘向赋、王褒赋,共20家361篇(页1747-1748)。然则班固实以楚辞类为赋之一体。
[④]《四库全库总目》,页1276。
[⑤]魏徵等:《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3),页1055-1056。
[⑥]《四库全书总目》,页1685。
[⑦]《隋书》,页1089-1090。
[⑧]《隋书》,页1081,页1082。
[⑨]《晋书·挚虞传》云:“又撰古文章,类聚区分为三十卷,名曰《流别集》,各为之论,辞理惬当,为世所重。”房玄龄等:《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4),卷51,页1427。按《隋书·经籍志》著录“《文章流别集》四十一卷”,并附注“梁六十卷”,所谓“六十卷”者或即《晋书》所录“三十卷”本别分而成,至隋时则仅存41卷残本。《新唐书·艺文志》“总集类”中,著录“挚虞《文章流别集》三十卷”,欧阳修:《新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卷60《艺文志四》,页1615。而南宋以后则不见著录。可见此书在北宋时尚存,至南宋始佚失。其残篇断简,散见于《艺文类聚》等书。
[⑩]范晔:《后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5),卷80《王逸传》,页2618。
[11]参见傅刚:《〈昭明文选〉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页93-94。
[12]参见傅刚:《〈昭明文选〉研究》,页93-94。
[13]萧统编、李善注:《文选》(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77),卷首,页2。《文选序》引文之校勘,参见傅刚:《从〈文选序〉几种写、钞本推论其原貌》,《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4年第1期,页50-54。下同。
[14]《文选》,卷首,页3。
[15]欧阳询撰、汪绍楹校:《艺文类聚》(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卷首,页27。
[16]《四库全书总目》,页1685。
[17]《晋书》,卷51《挚虞传》,页1427。
[18]《四库全书总目》卷186“总集类序”,页1685。
[19]清康熙间胡以梅《唐诗贯珠笺·凡例》云:“分类之法,原为学者读时可广眼界,作时可备考索。”日本《舶载书目》第5册第9卷,页48A-52A。见〔日〕大庭修:《宫内厅书陵部藏舶载书目(附解题)》(京都:同朋舍,1972)。
[20]按《隋书》卷35《经籍四·集志》总集类,所著录的著作即多为分体总集。
[21]关于《文选》一书的编者,一般认为由萧统组织编纂,而刘孝绰(481-539)等人参与了大量具体的编纂工作,中国学者如曹道衡、沈玉成《有关〈文选〉编纂中几个问题的拟测》(载《昭明文选研究论文集》,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8),傅刚《〈文选〉的编者及编纂年代考论》(收入傅刚《〈昭明文选〉研究》,页153-164)等,日本学者如小尾郊一《昭明太子の文學論——文選序を中心として》(载《廣島大學文學部紀要》27號,1967;收入《沈思と翰藻:『文選』の研究》,东京:研文出版,2001)亦持此说。本文即取这一说法。此外,有的学者认为《文选》纯为萧统手编,如屈守元《文选导读》(成都:巴蜀书社,1993)及《新〈文选〉学刍议》(载《文选学新论》,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7),顾农《与清水凯夫先生论〈文选〉编者问题》(载《齐鲁学刊》1993年第1期,页39-45),穆克宏《试论〈文选〉的编者问题——兼与清水凯夫教授商榷》(载《福建学刊》1996年第1期,页74-77)等;有的学者主张《文选》的实际编纂者是刘孝绰,如清水凯夫《〈文选〉撰(选)者考》(载清水凯夫:《六朝文学论文集》,韩基国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又见其《新文選學——〈文選〉的新研究》(东京:研文出版,1999),第二章「『文選』編纂の實態」,第三章「『文選』の實際撰者」。录以备考。
[22]《文选》,卷首,页1-2。
[23]参见李昉等纂:《文苑英华》(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66),卷首《纂修文苑英华事始》,引《三朝国史艺文志注》、《国朝会要》等书。
[24]关于《文苑英华》收录诗文的上限,旧说以为始于梁陈或梁末,误。详考原书,所录诗文实始于三国魏。参见凌朝栋:《〈文苑英华〉收录诗文上限考》,载《文学遗产》2004年第3期,页134-137。
[25]《文苑英华》,卷首。
[26]《四库全书总目》,页1691。
[27]《唐文粹》(《四部丛刊初编》影印本),卷首。
[28]周必大:《文苑英华序》,《平园续稿》(道光二十八年[1848]刊本),卷15。
[29]江钿《新雕圣宋文海》120卷,早已散佚,现仅存宋刻本6卷。参见马茂军:《〈圣宋文海〉作者江钿考略》,载《学术研究》2004年第4期,页147-148。
[30]参见吕祖谦《朝奉郎行秘书省著作佐郎兼国史院编修官兼权礼部郎官臣吕祖谦奉圣旨铨次札子》,吕乔年《太史成公编宋文鉴始末》,周必大《宋文鉴序》,载齐治平点校:《宋文鉴》(北京:中华书局,1992),卷首。
[31]《宋文鉴》,卷首。
[32]周必大:《玉堂类稿》(道光二十八年[1848]刊本),卷10。
[33] 55类文体如下:赋、骚、辞、乐章乐歌、四言、乐府歌行、五言古诗、诏敕、册文、批答、赦文、制诰、檄文、奏疏、缴指挥、进故事、经筵进义、表、笺、启、书、箴、铭、颂、赞、庙碑、御试策、试策、策问、记、序、策、议、论、说、言、辨、解、史断、义、答问、讲义、题跋、劝谕、祈谢文、上梁文、祭文、哀词、谥议、行状、传记、书事、墓铭、墓表(含墓碣)、神道碑。
[34]《国朝文类》(《四部丛刊初编》影印本),卷首。
[35] 28类文体如下:制诰、表笺、献书、歌颂、记、碑、序、赋、论、传、书、启、牒、状、议、说、赞、颂、箴、铭、题跋、祝文、祭文、哀辞、墓志、杂著、诗、词。
[36]如张时彻《皇明文苑》收录赋、文、骚词、乐府,未收诗歌。
[37]如汪宗元《皇明文选》取程敏政《明文衡》为蓝本,“芟繁摭要,大都所存凡十之三,增所未备又十之七”(潘恩《皇明文选序》),收录明初至嘉靖间之文,分为30类,依次为诏、制、诰、册文、表、颂、赞、箴、铭、述、论、议、说、文、解、辩、对、杂著、记、序、题跋引、传、原、书、碑、神道碑、墓碑、行状、墓表、祭文。又如何乔远《皇明文徵》分为67类,依次为赋,乐章、琴操、古乐府、三言古诗、四言古诗、五言古诗、七言古诗、五言律诗、五言律诗、六言律诗、七言律诗、五言排律、七言排律、五言绝句、六言绝句、七言绝句、诗余、册文、诏、制、诰、敕谕、檄、策问、表、露布、疏、举业、颂、赞、箴、铭、文、辞、枚乘体、连珠、读、考、辩、解、问、对、原、篇、论、议、说、序、题、引、跋、记、书事、疏、启、书、传、述、杂记、碑、神道碑、祭文、诔、墓表、墓碣、墓志铭。
[38]吴讷著、于北山校点:《文章辨体序说》,《文章辨体序说 文体明辨序说》(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页9。
[39]徐师曾:《文体明辨序》,徐师曾著、罗根泽校点:《文体明辨序说》,《文章辨体序说 文体明辨序说》,页77。
[40]《文体明辨序说》,卷首,《文章辨体序说 文体明辨序说》,页77。
[41]关于贺复征的生平及《文章辨体汇选》编纂时间的考证,参见吴承学、何诗海:《贺复征与〈文章辨体汇选〉》,南开大学“明代文学国际学术研讨会暨中国明代文学学会第二届年会”论文汇编(2004),页39-45。
[42]《四库全书总目》卷189《文章辨体汇选》提要,页1723。
[43]《皇清文颖凡例》,《皇清文颖》(《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卷首。
[44]傅刚:《〈昭明文选〉研究》,页185-192。
[45]其中谥册文、哀册文原分二类,褚斌杰《中国古代文体概论》合为“谥哀册文”一类,误。见褚斌杰:《中国古代文体概论》(增订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附录《古代文体分类》,页492。
[46]其中表、书奏、疏、奏状各为一类,褚斌杰《中国古代文体概论》合为“表奏书疏类”,误。见该书附录《古代文体分类》,页494。
[47]褚斌杰《中国古代文体概论》附录《古代文体分类》,于该书目录下,漏列“论谏”一类(页497-498),故称58类,误。
[48]褚斌杰《中国古代文体概论》附录《古代文体分类》,于该书目录下,未将原文附录的敕榜、笏记、口字咏、藏头诗、上牌文、密词等单列,故称121类(页498-503),误。按,徐师曾《文体明辨序》即自称全书分文体为127类,见《文体明辨序说》,卷首,《文章辨体序说 文体明辨序说》,页77。
[49]按《全晋文》卷77所录挚虞《文章流别论》,从《艺文类聚》、《北堂书钞》、《太平御览》等书中钩辑佚文若干条。见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58)。
[50]曹丕:《典论·论文》,见《文选》,卷52,页720。按《典论·论文》始作于建安二十二年(217)冬,见曹融南、傅刚:《论曹丕曹植文学价值观的一致性及其背景》,《古代文学理论研究》第11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页220-21;林田慎之助:《〈典论·论文〉和〈文赋〉》,张连第译,《古代文学理论研究》(丛刊)第12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页110。
[51]见逯钦立:《〈文赋〉撰出年代考》,原载《学原》2卷1期(1948年6月),页61-64;后收入逯钦立遗著、吴云整理:《汉魏六朝文学论集》(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4),页421-434。有人认为《文赋》撰于永康元年(300)之春月,见姜剑云:《〈文赋〉撰年疑案新断》,《天津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页57-61。
[52]陆机:《文赋》,《文选》,卷17,页241。
[53]参见殷孟伦:《如何理解〈文选〉编选的标准》,原载《文史哲》1963年第1期,收入郑州大学古籍所:《中外学者文选学论集》(北京:中华书局,1998),页214-223;王运熙:《〈文选〉选录作品的范围和标准》,原载《复旦学报》1988年第6期,收入上书,页258-270。
[54]萧统:《文选序》,《文选》,卷首,页2。
[55]李士彪:《〈文选〉选录范围和标准新探》(载《福建论坛》2000年第3期,页38-40),认为《文选》所收,除韵文外,都是骈文或近似骈文的作品。我认为,说《文选》选录之文以骈文为重,这是对的,但不等于说《文选》就不收散体文。
[56]阮元:《揅经室三集》,卷2,《揅经室集》(北京:中华书局,1993),页608。参见朱自清:《〈文选序〉‘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说》,原载北京大学《国学季刊》第六卷第四号,收入郑州大学古籍所:《中外学者文选学论集》,页75-84。
[57]参见兴膳宏:《六朝における期文学観の展開——ジャンル論を中心に》,《中国の文学理論》(東京:摩書房,1988),页3-44;马积高:《〈文心雕龙〉与〈昭明文选〉中对“文”的看法的比较》,原载《昭明文选研究论文集》(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8),收入《中外学者文选学论集》,页314-327。
[58]《文苑英华》于“杂文”下列子目十五,“判”下列子目七十。
[59]姚铉:《唐文粹序》,《唐文粹》,卷首。
[60]《四库全书总目》,卷186《唐文粹》提要,页1692。
[61]《玉堂类稿》,卷10。
[62]彭时:《文章辨体序》,《文章辨体序说》,卷首,《文章辨体序说 文体明辨序说》,页7。
[63]《四库全书总目》卷191《文章辨体》提要说:“古乐府备列《吴声歌曲》、《西曲歌》、《江南曲》诸体,淫词艳语,并登简牍,而独斥律诗为变体,非耳食欤!”(页1740)
[64]《四库全书总目》,卷192《文体明辨》提要,页1750。
[65]《文苑英华》于“翰林制诰”下列子目十,包括赦书、德音、册文等文体。
[66]徐师曾:《文体明辨序》,《文体明辨序说》,卷首,《文章辨体序说 文体明辨序说》,页78。
[67]小尾郊一《昭明太子の文學論——文選序を中心として》认为,萧统的这两句话,在中国文学史上第一次表现出对文学的娱乐性的认定,是对以鉴戒为目的的传统文学观的重大转变。见《広島大学文学部紀要》27号(1967)。
[68]真德秀:《文章正宗纲目》,《文章正宗》(《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卷首。
[69]《四库全书总目》,卷187《文章正宗》提要,页1699。
[70]黎庶昌:《续古文辞类纂目录》,《续古文辞类纂》(《四库备要》本),卷首。
[71]真德秀:《文章正宗纲目》,《文章正宗》,卷首。
[72]参见郭英德等:《中国古典文学研究史》(北京:中华书局,1995),《绪论》,页8-9。
[73]《文章辨体序说 文体明辨序说》,页130。
[74]《文章辨体序说 文体明辨序说》,页139。
[75]明清制义文(即八股文)均有专门选本,如明代有艾南英《明文定》、《明文待》,钱禧、杨廷枢《同文录》,黎淳《国朝试录》,苏翔凤《甲癸集》等,坊刻尚有程墨、房稿、行卷、社稿之类,汗牛充栋。清代坊刻制义选本仍然层出不穷,较著名的有俞长城《百二十名家选》,徐越《岭云篇》,王汝骧《明文治》,方苞《钦定四书文》,张甄陶《国朝文范》等。参见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北京:三联书店,1958),页244-246。清代还有试律选本,如毛奇龄《唐人试帖选》,纪昀《唐人试律说》、《庚辰集》,法式善《同馆试律钞》,王芑孙《九家试帖》等。并见《清代科举考试述录》,页253-254。
[76]刘勰著,范文斓注:《文心雕龙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卷5《书记》,页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