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houhong
2014-04-02
新理学的理气观如下文
作为中国学界长期使用的重要学术范畴,理、气远在先秦已经被用来解释事物的本源、构成、运动和条理。不过在北宋以前的各门学科中,气的地位和作用远胜过理。直到北宋中叶张载的学说体系中,气仍居于中心地位,因此他的学说被今人称为“气学”。但在和张载同时代而稍晚的程颢程颐兄弟的哲学思想中,理跃居为核心观念。在以后的中国哲学发展中,其地位和作用压倒了气。
直到近现代,理、气仍然被中国哲学家较多地使用,这典型体现在冯友兰先生在本世纪三、四十年代建构的新理学体系中。这两个范畴不仅构成新理学形上学的关键内容,而且成为冯友兰的一种哲学方法论,其影响超出新理学而一直延续到一九四九年以后他四十年的思想中。而早在二、三十年代之际写作《中国哲学史》时,他已经形成了对于理气范畴的基本理解[1]。因此可以说,冯友兰对理气范畴的思考构成了他一生哲学生涯的重要线索,反映了他对世界存有方式的长期思考。本文便想考察冯友兰新理学时期的理气研究,透过他对这对传统哲学范畴的继承和改造揭示其存有论思想及其和中国传统哲学的关系,并辩析其中的理论得失。
一
自一九三八年至一九四六年的七、八年间,在中华民族最为艰苦卓绝的抗战年代里,冯友兰创作了影响甚大、争议也甚大的贞元六书,建构了几十年来广泛为人讨论的新理学体系。很明显,理、气系新理学形上学的中心观念,决定着新理学的整体建构。可在贞元六书主要谈形上学的《新理学》中,冯友兰没有给出理、气明确全面的定义,我们只能根据他的有关论述来探讨理、气范畴的内涵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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