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houhong
2014-04-03
列宁对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的丰富和发展促进中华民族的振兴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具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列宁在总结哲学史上历代思想家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争论中,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第一次明确地提出并科学地阅明了:“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是:没有抽象的真理,真理总是具体的。只有坚持这一基本原理,才能使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发扬光大,帮助我们提高认识真理的能力,是指导我们科学地认识客观世界、改造客观世界的锐利武器。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讲过:“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并以资本为例说明事物的具体性。他指出:“比如资本,如果没有雇佣劳动、价值、货币、价格等等,它就什么也不是。。在此基础上,列宁进一步揭示了真理的具体性,从而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在列宁看来,既然具体事物是许多规定,那么,反映它的真理也应该是对它许多规定的正确反映。他讲:“被反映者不依赖于反映者而存在(外部世界不依赖于意识而存在)是唯物主义的基本前提”,“当一个唯物主义者,就要承认感官给我们揭示的客观真理。承认客观的既不依赖于人的和人类的真理。根据马克恩主义的真理观:“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列宁科学地提出:“没有抽象的真理,真理总是具体的。”这正是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
“没有抽象的真理,真理总是具体的。”这是因为任何事物的内部都包含着矛盾并与其他事物处于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之中,任何事物的静止都是相对的,运动则是绝对的,因而事物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寻求具体的真理,是辩证思维的特征。列宁在‘再论工会,目前形势及托洛茨基和布哈林的错误>一文中,批判布哈林的折衷主义错误时指出:“辩证逻辑教导我们说,没有抽象的真理,真理总是具体的。”要坚持唯物辩证法,就必然反对形而上学的抽象真理观,从而坚持具体的真理观,这是真正的彻底唯物主义者。
标签: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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