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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7
审美作为超越现实的生存方式,同时也是超越现实的体验方式。在这个超越的体验方式中,人领悟了世界的意义,世界不再是不可把握的“自在之物’了,而成为可以理解的意义世界了。审美对世界意义的领悟实际上是对存在意义的领悟。在现实的把握中,世界是作为现实意义呈现出来的,它不具有超越性。经验的世界和知性的世界都不是本真的世界,因为它没有呈现出存在的意义。审美的世界或美则是本真的世界,因为它呈现出存在的意义。当我们发现美时,就已经以超越的方式领悟了世界的意义。我们之所以欣赏美,就是因为它把超越的意义呈现给我们。由于已经把审美界定为超越的体验方式,我们可以在这个基础上把美定义为超越性的体验所呈现的意义世界。这就是说,所谓美,不是实体或实体的属性,而是一种意义、超越的意义,也就是存在意义的显现。
与美的本质问题紧密相关的问题是美的主客观性的问题,这个问题长期困扰着美学界而无法解决。在20世纪60年代,中国还发生过关于美的主客观性问题的大讨论,结果并没有解决这个问题。80年代以来,美学界试图解决这个问题,但仍然没有公认的解决。实际上,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往往陷入一种悖论:如果说美是客观的,那么为什么还因人而异?如果说美是主观的,那么为什么还需要对象的某种条件?对此,我们可以以审美活动的超现实性来加以解决。前面已经说明,审美不同于现实活动,它创造了一个自由的生存方式和超越的体验方式。在现实生存方式和体验方式中,存在着主观性与客观性的对立,这是主体与客体对立的体现,是异化的、非本真的存在造成的。所谓客观性,是指事物的客观固有属性以及人对它的客观认识,它不同于事物的价值属性,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如水是液体,无色透明以及是氢氧化合物等,这些都是水的客观属性。所谓主观性,是指事物满足人的需要的价值属性以及人们对它的评价。如水的有用性以及人们对它的态度。主观性与客观性的对立只发生在现实领域,因为现实世界存在着主体与客体的对立、事物的客观固有属性与主观价值属性以及客观认识与主观需要的对立。客观性与主观性的对立,典型地体现为科学与意识形态的对立,前者是社会的客观知识体系,后者是社会的主观价值体系。但是在审美的自由领域,在超越现实的自由的生存方式中,主客体的对立消失了,人与世界的关系变成为主体间性的关系,即审美主体把世界也当作平等的主体,与之交流、沟通、共鸣,达到充分的融合。这种主体间性是充分的,达到了完全的同一,所以,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之间已经没有界限,作为审美对象的美也没有客观固有属性与主观价值属性的分别,它们是一回事.同样,审美体验也消除了客观认识与主观情感的分别,审美既是对世界的认识,又是对世界的情感态度。从审美意识的角度说,审美的认知方面与意向方面是同一的,从而消除了意识的分裂。这就意味着美既不是主观的,也不是客观的,或者说,美既是主观的,也是客观的,美就是美感,美是主客观的同一。说美是主客观的同一,不是说美是主客观的统一,因为同一性不等于统一性。统一性是指对立的统一,同一性是对立的消除,是直接同一。主客观的统一是指在现实领域主观与客观既有对立,又互相联系。主客观同一是主观与客观对立的消除,进入了超现实的无差别境界.朱光潜先生主张美是主客观的统一,是说审美观念与客观对象的一致,并不是说主观与客观的无差别同一。因此他没有解决美的主客观性问题。在现实领域,我们对事物的判断有两种,一种是事实(认知)判断,如“花是红的”,这是客观的判断,判断的标准是客观的;一种是价值(情感)判断,如“花是可爱的”,这是主观的判断,判断的标准是主观的。审美判断弥合了二者的分裂,如“花是美的”,既是对花的事实判断,又是对花的价值判断。康德认为,以经验领域的知性概念来把握本体领域的问题,就必然陷人二律背反。同样,以现实领域的概念如主观性与客观性来把握审美现象,也必然陷人美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或美既不是主观的也不是客观的二律背反。只有把审美作为消除主客观对立的自由的生存方式和超越的体验方式来考察,才能解决这个问题.总之,美不是客观的,也不是主观的,而是主观与客观的同一,或者说是主观与客观对立的消失。
浅谈关于美的本质命题的合理性问题为朋友们整理到此,希望可以帮到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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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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