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注税税务代理实务章节考点8.2

2012-06-11 18:49:15 字体放大:  

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于6月16-17日举行,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本站编辑整理了2012年注税税务代理实务章节考点汇总等资料供大家参考,预祝大家顺利通过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考试。

 二、税率(与156页"适用税率审核要点"相关)

分类 规定

税率 基本税率:17% 金属矿采选品和非金属矿采选品自2009年1月1日起税率为17%

低税率:13% (1)生活必需品类——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和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鲜奶、符合国标规定的巴氏杀菌乳和灭菌乳(调制乳:17%)、花椒油(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17%);(2)文化用品类: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3)农业生产资料类:饲料、化肥、农机(不含农机零部件)、农药、农膜;(4)农产品;(5)二甲醚

零税率 (1)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纳税人出口货物

(2)输往海关管理的保税工厂、保税仓库和保税区的货物

征收率 (1)小规模纳税人:3%

(2)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纳税人,征收率为2%、3%、4%或6%

三、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

企业类型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1.生产企业 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以下 50万元以上

2.商业企业 80万元以下 80万元以上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 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

四、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账务处理与审核(83-90页、128-132页、152-167页)(掌握)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一)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应付利润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发生的销售退回,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但注意用红字贷记销项税额。

对于税率,注意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是否从高适用税率。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销售额是否含税的判断:(1)普通发票含税;(2)零售行业的销售额一般含税;(3)价外费用一般含税。

销售额的审核要点包括:

1.审核销售收入的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赊销、分期收款 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预收货款 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 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注意:自2009年1月1日起,先开具发票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票开具的当天。

2.价外费用是否并入应税销售额(非常重要)

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价外费用不包括:(并未形成纳税人的收入)

(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代垫运费;

(3)同时符合三项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4)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从事汽车销售的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不作为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

注意:企业销售残次品(废品)、半残品、副产品和下脚料、边角料等取得的收入应并入应税销售额。

<--注册税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