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注税税务代理实务章节考点8.8

2012-06-11 19:00:07 字体放大:  

【例题】

1.(2006年多选题)下列项目中,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应计入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有( )。

A.支付的委托加工费

B.随同加工费支付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已通过税务认证)

C.支付的收回后直接销售的委托加工物资的消费税

D.随同加工费支付的取得普通发票包含的增值税

E.发出的用于委托加工物资的材料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随同加工费支付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已通过税务认证)不用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中,而是应该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中。

2.(2000年单选题)某汽车厂发出材料委托某企业加工一批产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该批产品加工费10000元,受托方依法代收代缴消费税1579元,增值税1700元,该汽车厂在提货时正确的涉税会计处理为( )。

A.借:委托加工物资           13279

贷:银行存款             13279

B.借:委托加工物资           1157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银行存款             13279

C.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57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银行存款             13279

D.借:生产成本             13279

贷:银行存款             13279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纳税人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应该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

3.(2009年简答题,5分)某化妆品生产企业2008年打算将购进的100万元的化妆品原材料加工成化妆品销售。据测算若自行生产需花费的人工费及分摊费用为50万元,而如果委托另一长期合作企业生产,对方收取的加工费用也为50万元,此两种生产方式生产出的产品,对外销售价均为260万元。

问题:假定成本、费用,产品品质等要件都相同,且不考虑生产和委托加工期间费用,分别计算两种生产方式下应缴纳的消费税、企业利润,并指出两种生产方式的优劣。

(提示:消费税税率为30%)

『正确答案』

(1)自行生产

自行生产的消费税=260×30%=78(万元)

自行生产方式下的利润=260-100-50-78=32(万元)

(2)委托加工

委托加工的消费税=(100+50)÷(1-30%)×30%=64.29(万元)

委托生产方式下利润=260-100-50-64.29=45.71(万元)

(3)比较

委托加工方式优于自行生产方式

(四)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174页)

纳税人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允许按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纳消费税。

1.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2.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

3.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5.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汽车轮胎。

6.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

7.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8.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9.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10.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11.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注意以下问题:

(1)酒及酒精、成品油(石脑油、润滑油除外)、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不抵税;

(2)按生产领用数量抵扣已纳消费税;

(3)除石脑油外,其他的要求必须是同类消费品抵税;

(4)继续生产抵税,零售不抵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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