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于6月16-17日举行,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本站编辑整理了2012年注税税务代理实务章节考点汇总等资料供大家参考,预祝大家顺利通过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考试。
(五)进口应税消费品
1.计税依据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征税方式 消费税 增值税
从价定率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从量定额(啤酒、黄酒、成品油) 按销售数量征消费税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额
复合计税(卷烟、白酒)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2.账务处理
进口应税消费品缴纳的消费税一般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核算,在将消费税计入进口应税消费品成本时,直接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在特殊情况下,如出现先提货、后缴纳消费税的,或者用于连续生产其他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允许扣税的,可以通过"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核算。
(六)出口应税消费品消费税退免税的计算(175页、186页)
类型 税法规定 审核要点 退关或退货时的处理
1.生产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 直接予以免税 (1)单证齐全——两单一票(出口货物报关单、收汇核销单,出口发票)。
(2)从价定率:按人民币离岸价格免征消费税;
从量定额:按实际出口数量免征消费税。 可暂不办理补税
2.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 (1)从价定率
应退消费税税额=出口货物工厂销售额×税率
(2)从量定额
应退消费税税额=出口数量×单位税额 (1)单证齐全(两单两票)——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出口发票、购货发票,出口货物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2)从价定率:按购进金额退消费税;
从量定额:按实际出口数量退消费税。 应当在当期向主管退税机关申报补交已退的消费税
【例题】(2008年综合分析题,16分)
问题:1.根据下列业务,作出相应的会计分录;2.计算当月该厂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应代扣代缴的消费税。
乐居地板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各种实木漆饰地板(以下简称漆板),也接受委托加工实木漆饰地板。(漆板消费税税率5%。)
2008年2月期末: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8000元;各种增值税抵扣凭证均合法有效并在规定的时间办理了认证手续。
2008年3月有关购销经济业务如下:
(一)账务处理
1.3月2日发出漆板一批,成本价格为100 000元,委托代销商代销;
『答案解析』
借:发出商品(或委托代销商品) 100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0
2.3月7日向林场购进其自产原木一批,取得林场开具的普通发票注明:价款250 000元;款项通过银行转账付讫;
『答案解析』
进项税额=250000×13%=32500(元)
借:原材料-原木 217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2500
贷:银行存款 250000
3.3月8日发出原木一批,委托协作厂加工实木白坯地板,实际成本l00 000元;
『答案解析』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000
贷:原材料-原木 100000
4.3月9日接受某装潢公司委托定制一批特种漆板,装潢公司发来加工用木材一批,成本为50 000元,已全部交到生产车间进行加工;以银行存款收取装潢公司加工定金3000元;
『答案解析』
委托方发来的木材做代管物资备查记录。
银行存款收取装潢公司加工定金做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3000
贷:其他应付款 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