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于6月16-17日举行,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本站编辑整理了2012年注税税务代理实务章节考点汇总等资料供大家参考,预祝大家顺利通过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考试。
第三节 营业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
营业税命题方式一般:(1)与增值税、所得税构成综合题;(2)特定行业的营业税出简答题;(3)特殊行业的特殊计税依据的规定出单选、多选题;(4)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出选择题。
一、营业税的基本规定
(一)征税范围
1.注意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关系
2.注意"境内的含义"
(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3.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1)离婚财产分割;(2)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3)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4)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注意:①自建建筑物后销售,自建行为按建筑业纳营业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不动产纳营业税。②自建自用建筑物,出租或投资入股的自建建筑物,其自建行为不是建筑业的征税范围;但出租行为应该按照"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4.股权投资与转让
(1)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以有形动产投资,需要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2)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5.资产重组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自建建筑物征税的规定
建筑行为 使用行为
自建后销售 按建筑业征营业税
组成计税价格= 按销售不动产征营业税
自建后赠送 视同发生应税行为,税务处理同自建后销售的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