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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2016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编辑:

2016-06-04

五、工作要求

1.公开招生政策。各地各校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结果等必须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对于指标到校政策和各初中学校享受的分配指标数度,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要通过门户网站公布,各初中学校要在校务公开栏等显著位置公开公示。

2.加强政策宣传。各地和初中学校采取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学生和家长有关考试招生的政策。让家长知晓凡报考普通高中必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并按照招生政策和规定的招生程序录取,方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各普通高中,包括示范高中,均无权录取计划和政策规定以外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各初中学校要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个别学校虚假宣传,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3.加强学籍注册监管。市教体局将通过中小学学籍系统强化对普通高中招生的监控和管理,对违反规定招收的学生将不予建立学籍。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籍系统注册程序的规范管理,严格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注册的审核把关,对违规的学籍注册申请一律不予核办通过;对以异地借读为名跨省辖市、跨县市区招生,并在高中阶段中途办理学籍注册的要严肃审核查处。市教体局将加强对高中起始年级和高中阶段中途注册学生审核把关,对因违反规定招生而产生的学籍不能注册等问题,将追究违规主体的责任;对以不正当手段注册学籍的,将对责任主体和经办人一并实行责任追究。

关于滁州市教育局2016年中考招生工作的通知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各位考生不妨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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