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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2017年中考招生工作规定

编辑:sx_qiyan

2017-05-02

据龙岩市教育局获悉,龙岩市2017年中考招生工作规定已经公布,龙岩地区的考生可参照下文了解具体的报名及考试细节,希望能帮到各位考生!!!

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社会发展局,有关市属学校,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规范管理,切实保证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有序,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省统一组织实施中考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6〕58号)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17〕12号)文件精神,现就龙岩市2017年中考招生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报名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八年级学生只能报考生物、地理学科。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级中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2.初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办法:

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青年,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具有“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籍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亦可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非本市学籍考生持户籍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往届生、社会考生在原学籍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

(四)报名时间:

2017年3月13-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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