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内蒙古包头市中考招生工作方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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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7

五、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具体内容  (一)招生范围和对象

1.普通高中招收有包头市学籍或包头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自治区、包头市所属中等职业学校跨盟市、跨省招生按自治区有关文件执行。

2.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3+2”高职班招生考试由市中招办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取。凡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体育测试。

3.包一中、包九中、包头回中、包二中、包四中、包六中、包三十三中、包钢一中、一机一中、北重三中、包钢五中、萨二中、固阳一中等13所自治区优质高中,按照市中招办核准的招生计划数,面向属(驻)地内及属(驻)地外招生。

自治区优质高中包头蒙中面向全市招生。

其它普通高中的招生,由所属旗县区中招办安排招收所属地区的考生,不得跨旗县区招生。

4.经市中招办批准允许招收特长生(音乐、体育、美术)的学校,按照市中招办核准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数招生。包一中女排、包钢五中男排、三十三中男篮、包六中女篮特长生,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精神,允许招收包头市以外的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方式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精神,今年的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按地区切块、统招和分招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并适当扩大分招比例。

1.招生比例:

(1)实行分招的学校:包一中、包九中、包头回中、包二中、包四中、包六中、包三十三中、包钢一中、一机一中、北重三中、包钢五、萨二中、固阳一中等13所自治区优质高中。

自治区优质高中包头蒙中所有招生计划面向全市统招。

(2)属(驻)地内、外招生比例:包一中、包九中、包头回中、包二中、包四中、包六中、包三十三中、包钢一中、一机一中、北重三中、包钢五中等11所学校正式生招生计划的85%面向属(驻)地内招生;15%面向属(驻)地外的招生。

自治区优质高中萨二中、固阳一中正式生招生计划的90%面向属(驻)地内的招生;10%面向属(驻)地外的招生。

(3)属(驻)地内统招和分招比例:包一中、包九中、包头回中、包二中、包四中、包六中、包三十三中、包钢一中、一机一中、北重三中、包钢五中等11所学校正式生招生计划的40%为统招,45%为分招。

萨二中、固阳一中正式生招生计划的45%为统招,45%为分招。

(4)统、分招具体内容如下:

——属(驻)地外统招:实行分招的13所自治区优质高中,按照市中招办核准的面向属(驻)地外招生的计划数,实行统一网报,统一划线,按考生志愿,择优录取(此为属(驻)地外统招)。

——属(驻)地内统招:实行分招的13所自治区优质高中,按照市中招办核准的面向属(驻)地内统招的计划数,在属(驻)地内实行统一网报,统一划线,按考生志愿,择优录取(此为属(驻)地内统招)。

——属(驻)地内分招:市中招办将核准的上述13所自治区优质高中面向属(驻)地内分招的计划数,下达到自治区优质高中属(驻)地旗县区中招办,由旗县区中招办分解到属(驻)地内各初中校。在规定的分招网报时间内,在属(驻)地内统招线下,按初中学校分招计划、学生志愿、成绩依次录取(此为属(驻)地内分招)。

2.分招方案的制定。市中招办向自治区优质高中属(驻)地下达自治区优质高中分招计划;自治区优质高中属(驻)地旗县区中招办要依据教育厅文件精神,制定科学合理的分招方案,将属(驻)地内自治区优质高中分招计划数,分解到属(驻)地内各初中校。蒙中的初中参与昆区的分招计划分配,回中的初中参与东河分招计划分配,民办初中参与属(驻)地的分招计划分配。

2010年未完成分招计划的初中校,2011年将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缩减其分招计划。

各旗县区的分招方案经市中招办审核后,报本地区政府同意后,在本地区公示。

公示结果务于5月15日前上报市中招办(纸介质和电子文档)。

3.分招资格认定。

(1)分招资格认定以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学籍为准。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毕业生学籍审查,依据包头市学籍管理规定,学籍确认期限为一年,即以2010年9月审定的学籍为准。

(2)社会考生只参与统招,不参与分招。

(3)中考招生报名以学籍为依据,学籍户籍分离的,以学籍为准。以户籍报名的只能参与统招,不能参与分招。

(4)学籍和实际就读地分离的,以实际就读地为准;只办理了学籍,实际未就读的,必须在实际就读的学校报名。

(5)对于弄虚作假,在2010年9月后临时调转学籍并人籍分离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分招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行为人负责。

(三)报名

1.全市统一报名时间:4月5日8:30—4月20日17:30。

2.报名资审工作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的统一协调下进行,由各旗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复审。报名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提供的经过资审的学籍信息为依据。

3.全市中考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具体办法由市教育考试中心另行发文)。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初中毕业生,均可由所在学校组织网上报名;本人也可通过包头教育考试信息网(www.btkszx.cn)自行报名。有包头市户籍在外地借读的初中毕业生、社会考生,先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之后,持加盖了所在地教育局基教科印章的有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考试中心报名。

各初中学校和旗县区考试中心,要认真做好中考报名的宣传、辅导工作,教育考生如实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提高密码的设密标准(最少8位数且由数字和字母混合编排如:“72C#1688”),各学校必须严格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使每个学生都建立起密码安全意识;学生报名密码只能有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掌握,任何学校均无权掌握学生的报名密码。旗县区教育考试中心要健全电子档案,做好各项信息的检测,确保考生报名信息的真实、准确、安全、保密。

4.报考特长生(音乐、体育、美术)的考生直接到经市中招办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办理报考登记手续。

特长生报名时间:4月10日—4月20日。

术科(专业课)测试时间:4月20日—5月10日。

术科测试由旗县区中招办负责,由各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各校具体测试时间确定后需提前3天报市中招办,由市中招办组织督察组对各学校术科测试进行专项督查。术科测试成绩,须有督察组组长签字。测试结果由旗县区中招办汇总后,以纸介质和电子文档形式于5月10日17:30前报市中招办。未经市中招办同意的术科测试在招生录取中不予认可。

严禁任何学校组织特长生文化课考试,更不得提前办理录取手续。

5.毕业生考生每人需缴报名费、考务费等总计118元(收费标准见包计费字[2003]42号、内价费发[1999]36号)

(四)考务、评卷、试卷复查和成绩通知

1.市中招办考务组统一组织考务、评卷和登分。

2.7月5日前公布考试成绩。

3.试卷复查:考生对自己中考成绩有疑义的,于7月5—6日向所属旗县区考试中心提出复查申请,并填写复查申请表,旗县区考试中心汇总后上报,由市中招办考务组组织专人于7月6日—7日统一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只核查试卷试题得分、题首分和卷首分是否核错、有无漏判、登分是否有误,不涉及项目内容。除指定人员外,考生本人、家长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接触试卷。

4.申请复查卷面分数的考生,每查一科,需缴手续费5元(内发改费字[2004]122号)。复查后确属有误的,由市教育局中招办负责更正,并退还复查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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