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内蒙古包头市中考招生工作方案说明

编辑:sx_zhangjh

2014-03-27

包头市中考招生工作方案说明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为指导,本着有利于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有利于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薄弱学校建设的精神,力求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三方面取得突破,推动学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积极推进课程改革的原则;

(四)坚持引导课程改革和指导教育教学相结合的原则。

三、组织与保障  (一)组织领导

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市中招委员会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市教育局成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高中阶段学校教育的招生政策,并具体落实。

1.包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

组长:鲁性瑜(市教育局局长)

戴炳林(市教育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杨文政(市教育局副局长)

田珺(市教育局副局长)

吴华瑞(市教育局副局长、纪委书记)

胡建华(市教育局副局长)

郝贵荣(市教育局党委党委、副调研员)

王嬲虎(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成员:张香玲(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徐丽颖(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主任)

郝云山(昆区教育局党委书记)

樊有发(青山区教育局局长)

张磊(东河区教育局局长)

李金良(九原区教育局局长)

刘海虎(石拐区教育局局长)

陈缨(白云区教育局局长)

刘文科(土右旗教育局局长)

吕隽生(固阳县教育局局长)

刘玉明(达茂旗教育局局长)

史俊卿(稀土高新区教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中招办),负责具体协调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中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成员如下:

主任:杨文政(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主任:田珺(市教育局副局长)

吴华瑞(市教育局副局长、纪委书记)

王嬲虎(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成员:张香玲(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徐丽颖(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主任)

刘六忠(市教育局职成科科长)

布仁陶格陶(市教育局民族教育科科长)

王京文(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科科长)

张联保(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张晓慧(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董云杰(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下设:

考务组:负责人董云杰;负责考生报名工作,建立招生信息系统、卷务、考务、评卷、登统工作。

命题组:负责人徐丽颖;负责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试题命制和组织评卷等工作。

录取组:负责人张香玲、刘六忠、布仁陶格陶;负责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咨询、宣传和录取工作。

监察组:负责人张晓慧;负责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监察工作。对中考报名、报名信息及试卷保密、体育测试、特长生术科测试、政策加分、考务、阅卷、招生等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和监控工作。

2.包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初等义务教育教学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制定并落实高中阶段教育的招生政策,组织和指导全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确保高中阶段普职比例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二)保障措施

1.公示制度:做好三项公示,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一,市中招工作方案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旗县区分招计划分配方案在本地区公示,公示结果上报市中招办备案;

第三,各初中学校参加2011年中考的毕业生花名册在本校公示,公示结果报旗县区中招办备案,由旗县区中招办汇总后,上报市中招办备案。

分招名单公示时间:5月8日-5月15日。公示期间市、区两级中招办纪检监督电话接受监督投诉。市中招办组织督查组深入各初中校进行专项督查。

2.申诉投诉制度:家长或考生在中考招生过程中如有异议,可向旗县区中招办或市中招办申诉、投诉。

3.监督制度:中招各环节工作均在中招办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向社会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市中招办监督投诉电话:5157252、5155469。

旗县区中招办监督投诉电话:昆区教育局:2152131,2125786;青山区教育局:3106104,3106102;东河区教育局:4141556,4141636;九原区教育局:7155679,7146727;石拐区教育局:8712123,8715990;白云区教育局:8515124;土右旗教育局:8881224,8881176;固阳县教育局:8120106,8120107;达茂旗教育局:8426271,8422582;稀土高新区教育局:5311890,18747129220。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