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鹤山市2014年教师招聘公告

2014-03-20 11:17:00 字体放大: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14年3月1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

2.笔试地点:鹤山市沙坪街道大林路(铁夫路)175号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等相关专业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5.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于下列网站公布: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hsrsj.gov.cn/);

鹤山市教育局(http://www.hsedu.gov.cn/)。

(二)面试

1.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告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2.入围面试对象将由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在指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人员须作出不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的承诺,招聘单位须与其签订《应聘人员承诺书》,作出知情确认。签订后的《应聘人员承诺书》,由招聘单位当场收回。应聘人员违背承诺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鹤山市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3.面试分文化科和术科两类,文化科类(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采用试教+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术科类(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机械、特殊教育)采用试教+专业技能测试相的方式,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应聘者履行招聘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地点,测试内容另行通知,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