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答案】√
2.
【答案】×
【解析】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3.
【答案】×
【解析】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4.
【答案】×
【解析】作为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例外情况,《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5.
【答案】√
6.
【答案】×
【解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7.
【答案】√
8.
【答案】√
9.
【答案】√
10.
【答案】√
11.
【答案】×
【解析】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
12.
【答案】√
13.
【答案】√
14.
【答案】×
【解析】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15.
【答案】√
16.
【答案】√
17.
【答案】√
18.
【答案】×
【解析】如果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工作岗位,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变更劳动合同。
19.
【答案】×
【解析】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0.
【答案】×
【解析】如果在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但却没有及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应按应付经济补偿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1.【答案】×
【解析】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2.
【答案】×
【解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约定“法定”终止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也无效。
23.
【答案】√
【解析】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享受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待遇;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的履行已经不可能,那么劳动者可要求获得2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24.
【答案】√
25.
【答案】×
【解析】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
26.
【答案】×
【解析】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
27.
【答案】√
28.
【答案】√
29.
【答案】√
30.
【答案】×
【解析】劳动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四、不定项选择题
【资料1答案】
1.
【答案】C
【解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
【答案】BC
【解析】(1)选项A: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2)选项B:劳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3)选项C: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王某的工资为每月3000元,3000×80%=2400(元),2500元高于2400元,也高于960元,符合规定;(4)选项D: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答案】A
【解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在本案中,甲公司需要支付3月、4月、5月的双倍工资,但甲公司已经按时支付了2月至5月的工资,所以只需要补足3月、4月、5月的剩余部分即可。因为3月、4月、5月仍处于试用期内,按照试用期工资计算,即2500×3=7500(元)。
4.
【答案】BC
【解析】(1)选项AB: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本题中,王某在其他单位工作了9年,2009年2月1日到甲公司任职,至2010年5月1日,王某已经累计工作10年零3个月;(2)选项CD: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资料2答案】
1.
【答案】AC
【解析】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裁减人员不足20人且占企业职工总数不足10%的,无需执行上述程序。本案中,甲公司拥有职工300人,裁员只要达到20人就需要执行上述程序。
2.
【答案】AB
【解析】(1)选项ABC: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享受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待遇;如果劳动者不愿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履行已经不可能,那么劳动者可要求获得2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2)选项D: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既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3.
【答案】BD
【解析】(1)选项A: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2)选项B: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本案中,赵某的妻子属于就业人员,赵某不符合优先留用的条件;(3)选项C: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4)选项D:不符合优先留用人员的情形。
4.
【答案】AC
【解析】(1)选项A: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2)选项B:对于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3)选项C:用人单位有未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4)选项D: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