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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4
(1)备课(30分)。为了考生之间的竞争公平、合理,采取梯形式的备课方式,应聘人员分学科抽签排序,然后按序号每相隔25分钟1名考生依次进入备课场地,按学科专家组选定的教材内容,实行封闭式备课,撰写教案。备课时间为30分钟。考生备课完毕将教案交工作人员复印后,随即到指定的教室进行试教。
(2)授课(70分)。每位考生的授课时间为20分钟。授课分为两个考场,一个为综合类试教考场,一个为英语试教考场。
2、卫生、计生系统职位不再进行面试(专业测试)。
3、其他职位(含工勤人员职位),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面试。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
教师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试教成绩占50%计算;卫生、计生系统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按《临床医学类及护理类专业知识》占50%、《临床医学类及护理类基本技能知识》占50%计算;其他事业单位(含工勤人员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结束后,由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合格者达不到1:1比例的则取消该职位。笔试成绩一科为零分者,不得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体检。
考生笔试、面试(专业测试)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报考卫生、计生系统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以取得执业资格人员优先确定为体检对象,若均取得或均未取得执业资格的,按《临床医学类及护理类专业知识》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八、体检
体检人员按各招考职位参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进行。体检在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九、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系统的考核工作,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招考单位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在职考生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标签: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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