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1-07-14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聘用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区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关备案。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招聘和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环节,必须要有纪检、监察人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监督电话:
0851-7981522(金阳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851-7981749(金阳新区纪工委监察室)
(二)招聘各环节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在招聘过程中,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考生成绩等内容)都将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gyhr.cn)、“金阳新区招考报名系统”(http://www.jyzk.gov.cn)或“金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gyjinyang.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媒体及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六)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金阳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陆“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阳人力资源网”、“金阳新区招考报名系统”或“金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附:《金阳新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金阳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标签: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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