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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1
为了更好地说明问题,在此不妨对传统阅读和电子阅读作更进一步的比较,虽然目前流行的观点倾向于认为电子阅读远不如传统阅读赏心悦目,以现行低价位的显示器和印制精美图书相比较,上述观点无疑是正确的。但如果考虑下列因素,则只能说电子图书与传统图书各有千秋:首先,虽然传统图书对比度好、清晰度高,而且没有伤害眼睛的闪光,但电脑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电子阅读的舒适程度将逐渐提高;其次,人们并非总是在阅读长篇大论,并辅之以沉思默想,很多时候只是要查阅特定资料,如城市人口数量或者其他类似统计数据,在这种情况下,电子阅读似乎要占优于传统图书;第三,阅读与其他事情一样也存在一种相对成本收益问题,电脑屏幕显示效果固然不如传统图书,但电子图书却具备传统图书所不具备的优点,如可以配上动画、声音或与其他信息直接链接便于检索,而且电子图书容量大。[13]因此,可以说两种图书、两种阅读方式将是一种并存互补的关系。实际上,由于许多人坚持认为,仅仅是通过直接体验来欣赏和使用作品所提供的愉悦是有瑕疵的,他们更希望拥有作品的有形复制件。因此,对21世纪的版权法而言,正如设想它不调整获得作品权是既不现实也不完备的一样,认为对作品的利用将完全转变为无形方式也不利于作品硬拷贝的发行。
这样看来,两种阅读方式在未来世界将并行不悖,而且对于传统作品而言,传统阅读方式在很长的时期内将依然占据主导地位,调整现实世界的传统版权法与规范网络空间的数字版权法将长期并存和发展,并在各自的范围内发挥“定分止争”的作用。[14]当然,随着信息基础设施的建立与完善,与前网络时代相比,硬拷贝作品市场及其版权保护都会发生很大变化,版权理论与立法理应给予必要关注。
版权法的现实困境与未来展望就为朋友们整理到此,希望可以帮到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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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版权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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