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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审议意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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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2

二是积极培育发展现代农业主体。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大学生在农业领域就业创业。到去年末,全省累计流转耕地633万亩、林地1094万亩,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2.1万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15965家,社员71.5万户,带动农户401万户,均比上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连续两年举办大学生农业创业就业专场招聘会,引导大学生投身现代农业建设。
三是组织实施农产品品质提升工程。省政府先后出台政策意见推进柑桔、油茶、蚕桑等产业的优化改造,农业、林业、渔业主管部门制订了各大产业的农产品品质提升方案。

去年全省优化改造果园62万亩、茶园11.5万亩、桑园5万亩,完成初制茶厂改造580家,开展水产养殖标准池塘改造20.12万亩,竹林、低产林改造提升95.6万亩;油茶、山核桃良种新造林5.9万亩,复合或生态经营示范基地3.5万亩,农业效益明显提高,农业主导产业平均亩产值超2000元。
四是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机械化、设施化。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创建优质农产品基地,开展“助世博保安全”专项活动,引导农民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森林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农产品质量水平明显提高。全省已建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2503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2378个,去年全省农产品监督抽检平均合格率98.5%。大力实施农机化促进工程,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拓宽补贴范围,去年下拨省以上农机补贴3.37亿元,比上年增长176%;农机总动力达1904万千瓦,比上年增长2.4%。今年省政府继续增加资金重点推广水稻机插、烘干机械等。积极引导支持各地利用非耕地发展设施农业,目前设施农业面积已这159万亩,发展势头良好。
五是充分挖掘利用农业的生产、生态、生活等功能,积极推广新型农作制度和新型农业业态。大力推广粮经轮作、农牧结合等新型农作制度,科学布局种植业、养殖业、加工服务业,推进产业集成和生态循环发展,启动创建一批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示范区、示范项目,推动生态循环农业加快发展。因地制宜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森林生态休闲旅游业,全省累计建成休闲观光农业区点1678个,营业收入达80亿元;建成森林公园103个,省级林业观光园164家,森林旅游总收入142亿元。

四、努力增加财政投入。不断强化农业基础

在财政支出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积极创新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农业投入按法定比例以上增长。
一是逐步建立规范的财政支农投入指标统计体系,促进财政决策科学化。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统一省、市、县财政经常性收入口径。鉴于现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体系和统计指标中没有农业生产性等专项资金规范分类的情况,省财政厅积极将有关情况向财政部反映,并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框架内,进一步完善农业投入的分类,编制、完善《浙江省农业农村发展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扶持导向目录》。明确了省级财政农业生产性专项资金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粮农综合直补资金、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海洋经济和渔业新兴产业补助资金、远洋渔业及渔业转产转业资金、政策性农渔业保险资金、渔船节能资金、农产品加工和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专业合作社及专业协会补助资金、农田水利资金、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机化促进工程资金、农业信息化资金等。同时,积极指导和督促市县进一步明确财政支农投入的分类。
二是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增加农业生产性投入。去年全省财政预算内农林水事务支出实际执行数236.7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26.7%,比上年增长33.4%,其中省级预算内农林水事务支出实际执行数36.9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52.5%,比上年增长60.9%。去年省财政农业生产性投入33.37亿元,比上年实际增长11.8%,高于当年可比口径财政收入7.2%的增长幅度;今年省财政预算安排农业生产性专项资金38.02亿元,比上年增长8.32%。同时,积极争取中央新增投资,共争取中央四批扩大内需项目农口资金12.7亿元。引导工商企业等民间资本投资发展现代农业,形成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是完善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按照突出重点、整合使用、注重绩效的思路,进一步整合支农资金,重点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设施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等,集中力量办大事。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支农资金整合和分配的重要依据。着手建立全省性的财政支农资金项目库系统,所有省级以上财政立项项目须在项目库中择优选择。规范项目申报与立项,继续执行项目标准文本管理制度、专家评审制度和公示公告制度,提高立项环节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加强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监督,建立健全财政支农管理责任追究机制,对有不良记录的市县在安排项目补助资金时予以调控。同时,采用预拨、提前布置、加快立项程序和结算等方式,加快支农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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