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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上博易文字考释述要
上博藏战国楚竹书是上海博物馆于1994年从香港文物市场上购得。2003年12月,《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实是2004年4月正式上市发行)。其中有楚竹书《周易》[1]。这是目前最早的《周易》文本,有着多重文化学术意义。整理者对楚竹书《周易》作了严谨的考释,资料引据详实,但由于楚竹书《周易》文字难识,文义古奥,不但整理者自己在正式出版的释文中留有待考之字,即使是某些由整理者已考出之字,学者们也有一些不同的意见。下面就一些主要的有分歧的字词考释例举如下:
简2原释(本文“原释”或“整理者认为”都指楚竹书《周易》最初整理者濮茅左先生的看法,载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周易》)“?”字,今本作“需”,卦名。整理者认为从子、从而省,即“孺”字,读为“需”。或释“包”字,从子从包省。(第138页)[1]关于此字的释读,分歧比较大,主要是对原篆上所从形(作“?”形)有许多不同看法。
廖名春先生认为,此字可隶作“?”,可读为“俟”。因为“勹”可隶为人旁,“子”与“俟”古音韵同声近,“矣”与“巳”通,“巳”、“子”常互用。“俟”与“需”古音同在之部。因为“需”的“须待”义不如“养”义清楚,故楚竹书本作“俟”字以取此卦“须待”之本义。楚竹书易另有“需”字,不作此处“?”字形(第7页)[2]。
徐在国先生认为此字上从“夗”,应读为“耎”。“夗”、“耎”上古音均为元部字。“耎”、“需”二字古通。因此,此字当读为“需”[3]。李锐先生认为若“需”、“耎”二字在秦简的年代便可相讹,疑《周易》卦名本就作“耎”,后来传写有讹[4]。
对以上诸种不同看法,季旭升先生都有详尽的评析,概言之,他认为第一,原释者所举从“而”之字与从“需”之字的通例时代都太晚,战国时代能否通,目前并无证据。第二,从“勹”之字为何可读为“需”,原释者亦未解释。第三,此字上部所从释为“勹”,或“夂”,从音读角度与此字关系都不大。第四,“需”(心纽侯部)“耎”(日纽元部),二字的上古韵相去甚远,说成一字分化,恐怕有点困难,说成是字形的讹混可能比较合理些,但这种讹混的时代大概不会太早。第五,“夗”要读为“耎”,有困难,韵虽同,声母相去太远。即使我们相信“需”的古字形作“耎”,它似乎也应该读成心纽侯部字(音须),而不能读成日纽元部字(音软)。第六,读为“俟”,乃是改从同义字的方式解释本卦名。此说于字形分析颇为合理,但不合竹书易卦名用字例。[5]
陈斯鹏[6]、季旭升[5]、何琳仪与程燕[7]、赵秋成[8]等都认为字从司从子,为“嗣”之古文或异体。陈斯鹏先生读为“伺”,与“需”之“等待”义近。他认为此处竹书本用的是一个意义相近的词。并指出竹书本、帛书本与今本《周易》卦名的异文,或是一字异体,或为音同音近,《需》卦卦名用同义词的情况是特例,值得重视。关于竹书易卦名用字例,季旭升先生亦有相同看法,并详细例举比对了诸本卦名用字情况,但他认为《需》卦卦名也不应例外。所以他认为原篆为“嗣”字异体,并读为“需”。“嗣”与“需”音近假借。
黄锡全先生考察了原篆上所从形在甲骨、金文中的来源,认为如果原篆上部所从为“俯”字的表意初文,同詈蛡a,那么,原篆有可能就是“俛”字。从俛或俯声之字相当于“需”。俛、俯或伏,与其他“需”训“须”意为“等待”之义似乎也相近。[9]
杨泽生先生认为虽然说“从而省”不合字形,但说是“孺”字却可信从。他据《说文》训“字”为“乳”,训“孺”为“乳子”。又简文此字与“字”之小篆相近,可表乳子之意,故可看作“孺”字的表意初文。[10]陈爻先生疑为“乳”字异体[11]。
简5-6“冬(终)朝晶(三)?(表)之”。?,原释:“三?”,即“三表”。“?”是“表”之古文。训为明。(第144页)[1]今本作“褫”,帛本作“?”。
季旭升先生认为此字可隶作“?”。出于两种考虑:第一,此字下所从为“?”,“爪”形向右简写为“刀”形。“?”楚简多读为“衣”,但亦读“裼”、“狄”(均为定纽支部),此处当如后读作声符用。“?”可径读为今本之“褫”(彻纽支部)。第二种考虑:“?”为“廌”之异体字。“廌”“褫”音近。“?”当读“褫”,义同。[12]
廖名春先生认为,“虍”与“鹿”常混,故简文将“褫”写成了“?”。以“明确”义解爻辞与《讼》卦卦义不符。又,如以简文“?”为本字,则诸异文都不好解。而“褫”则可通。(第9-10页)[2]
何琳仪、程燕先生认为原篆上所从之“鹿”旁下加饰笔,据包山简246“熊鹿”读“熊麗”,此字可读“襹”。“襹”“褫”韵同声近。[7]
杨泽生先生对以上诸种说法都不同意。认为此字当隶作从“衣”、从“刀”、“鹿”声的“?”字。“鹿”、“录”同为来母屋部字,古文献中从“录”与从“鹿”之字多相通。因此,“?”可能是“剥”的异体。与诸本异文意义相同。[13]
简9“又(有)孚海缶,冬(终)逨(来)又(有)它吉”(第148页)[1]。原释“海”字。
何琳仪、程燕先生疑原篆从“水”,“企”声。疑此处“企”从《集韵》读,与今本“盈”声同,韵支耕对转。[7]
黄锡全先生隶为“?”,是“瀴”字省作。瀴、盈音近假借。“瀴缶”当读为“罂缶”。罂缶,指腹大口小的瓶。并引《汉书》和《三国志》指出,罂缶可作打仗渡江和储水用。他读此处“孚”为“浮”,是以浮力作比。爻辞意为:具有浮力的罂缶,最终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吉利。[14]
杨泽生先生隶作“?”字,可能是“渴”字异体。疑读为“竭”。“它”读作帛书本“或池”的“池”,“或池”的“或”读为“有”,“竭缶”当是说缶里无水,“终来有池”正可解“竭缶”之困,所以说“吉”。这样文从字顺。[13]而刘大钧先生则认为帛本“池”乃“他”字之借。“他”与“它”同。今本作“它”是取古文。(第4页)[15]
简12“甬(用)涉大川”。甬,今帛均作“用”。原释:“甬”通“用”(第153页)[1]。
刘大钧先生认为“甬”字乃“通”字之省,所谓“用涉大川”即“通涉大川”。刘先生指出竹书的出土,终于帮助我们考索出此爻之确义,依此,“用九”“用六”之“用”,实亦通九通六。(第5页)[15]
简14“?(朋)欲(盍)?(簪)”(第155页)[1]。原释“欲?”,今本作“盍簪”,帛本作“甲谗”。
廖名春先生疑此处“欲”字原篆为“讼”字古文。“?”疑读为“讁”,又作“謫(谪)”。因而楚简本“欲?”即“讼谪”,与“嗑谮”辞异而义实同。“盍”、“甲”都是“嗑”之借字。“嗑”与“讼”同义通用。“簪”为“谮”字之借。“谮”、“谗”音近义通。而“谪”与“谮”、“谗”义同。他依高亨先生说,今本的“盍簪”即“嗑谮”,谓“多言而谮己”。《子夏传》、王弼注训“簪”为“疾”,郑玄训“速”,孔颖达疏以“疾来”申之。后之学者多本之。廖名春先生认为以“疾速”义训“疾”是错误的理解。他认为“疾”有嫉妒、非难义,其义与“谪”、“谗”、“谮”实同。[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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