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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6
只有一点可以肯定:‘小学’是有关文字的学问;古人治‘小学’不是以语言为对象,而是以文字为对象的。”许国璋说过同样的意见:“从语言的书写形式出发,去研究语言,这是汉语语言学一开始就有的特点。”“汉语的文字学即是研究古汉语演变的历史语言学。”中国的语言学之所以以“字学”为核心,而不是像印欧系语言的研究那样以语法为核心,正是表意汉字的特点决定的。汉字的使用很大程度上出于记录汉语的需要,但表意汉字一经产生,其意象形式本身就积极参与了汉语组织的建构。它不仅清晰地辨析了汉语中大量的同音音节,而且像积木一样以自身在字音、字形、字义理解上的极大的灵活性创生无数新的概念和表达形式。对于这一点,索绪尔在其论着中明确指出:“对汉人来说,表意字和口说的词都是观念的符号;在他们看来,文字就是第二语言。”所以,我在十多年前就指出:“汉字具有与欧洲文字完全不同的价值———其表达功能不在是否有效地记录语言,而在是否有效地传达概念。”
李泽厚在《论语今读》中也认为:“中国一大特色是言(口头语言)文(书面语言)的殊途同归”,即“中国的书面语言并非口头语言的记录或保存,它本身有独立的起源,大概源出于结绳记事。所以六书中应以‘指事第一’为原则。它本为远古巫师———君主———贵族所掌握,神圣而神秘;其后由于传授经验、历史事实和祖先功业而与口头语言结合,但又始终和而不同,仍然保持其相对独立性格。”李泽厚认为,汉字的价值在于“中国书面语言对口头语言有支配、统率、范导功能,是文字(汉字)而不是语言(口头语言)成为组合社会和统一群体的重要工具,这是中华文化一大特征,它是‘太初有为’的直接记录和表现,影响甚至决定了中国思想的基本面貌,极为重要。”汉字这一价值的实现在于其鲜明的文化特征:“重形而不重音,极灵活而又有规范”,因此,李泽厚认为:“中国语文之不可能拼音化,不可以西言语法强加于上,亦此之故。”正是汉字的这种“语言性”,决定了中国古代语言学以“字学”为基本范式。由此,我们也可以更深入地理解王力在《中国语言学史》中的一段话:汉族语言文字本身的特点规定了中国古代语言学不以语法为对象,而以文字为对象。其所以不以语法为对象,因为汉语的语法是比较简单的。虚词可以作为词汇的问题来解决,句法则古今的差别不大,古代汉语句法问题可以通过熟读领悟来解决。这就说明了为什么梵语音韵曾经影响我国的音韵学,而梵语语法却没有促使汉语语法学的产生;又说明了为什么直到十九世纪末年,马建忠才从西方移植了“葛朗玛”。
汉语的语法之所以是“比较简单的”,是因为它在形态逐渐简化的历史趋向中依托表意汉字而使单位的组合弃“形合”而用“意合”。汉语的虚词之所以“可以作为词汇的问题来解决”,是因为虚词的功能经过表意汉字的书写,凸显了它作为中文意义单位的本性———虚实相涵的灵活性。如清代谢鼎卿在《虚字阐义》中所说:“字之虚实有分而无分。本实字而止轻取其神,即为虚字;本虚字而特重按其理,即如实字。”袁仁林在《虚字说》中也指出:“迨涉笔用之,始得其虚活处”。汉语的虚词正是在“涉笔”中显现其“字法”的灵活性的。至于“句法问题可以通过熟读领悟来解决”,正说明句法的问题本质上是“以神统形”的问题。说得通俗一点,就是不了解意义就不了解结构形式,而意义的理解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字义为基点的多方意会,或者说以字义的多种可能性为触发点的多方意会。表意汉字对汉语建构的强大的反作用,不仅在两千年前阻隔了拼音文字的梵语语法对汉语的影响,而且在现代化过程中移植了拼音文字的语法后,依然使中文语法的几乎所有基本的引进范畴,都捉襟见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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